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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城(都昌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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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来电咨询:其已缴纳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目前用人单位帮其缴纳职工医保,想咨询之前缴纳的城乡居民医保能否退费。(张**) 12345热线交办都昌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经都昌县医疗保障局核实,回复如下: 1、政策依据:《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管理经办规程》(医保办函【2021】11号)第十六条明确:待遇享受期开始后,暂停居民医保参保关系的,个人缴费不再退回。 2、2023年医保待遇享受期是从2023年1月1日开始。 3、综上,诉求人不符合退款条件。(都昌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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