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电网规划应坚持上一级规划指导下一级规划、上一级规划以下一级规划为基础的方针。本规划编制的主要依据为:
(1)国家电网公司签发的国家电网农【2003】255号文件“关于认真做好农村电网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2)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DL/T 5118—2000《农村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
(3)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DL/T 5131—2001《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技术导则》。
(4)江西省《江西××供电公司××县农村电网2010年发展规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展望》,江西省电力公司。
(5)《九江供电区“十一五”及2020年电网规划设计》,江西省电力设计院。
(6)《江西九江供电公司城网“十一五”规划报告》,江西九江供电公司、九江电力勘察设计所。
(7)《2010年江西省农村电网规划图集》,江西省电力公司。
(8)《都昌县国民经济统计年鉴(2003)》,都昌县统计局。
(9)《电力发展规划编制原则(试行)》、《电力系统设计技术规程》、《江西省县城中低压配电网建设和改造技术规定(试行)》。
1.2 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1.规划指导思想
本次规划以党的十六大确立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展目标为指导,以电力为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为宗旨,以优化资源配置,开拓农村电力市场,保护农村生态环境,实现农村电气化为目的,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科技进步为动力,进一步优化农村电网结构,不断提高农网装备技术水平和自动化水平,提高电能质量和供电服务水平,使规划区电力整体水平更进一步。
电力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也是改善人民生活的重要条件,农村是我国用电需求潜力最大的地区。通过1998年以来实施的第一期、第二期大规模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农电体制改革和城乡用电同价工作,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作已取得了显著成效。农村电网覆盖面不断扩大,供电能力、供电质量和供电可靠性明显提高,农村生产和生活条件得到改善,有利促进了农村地区用电量及农村经济的快速增长,这对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减轻农民负担、启动农村市场、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总体来看,农村电网结构还比较薄弱,农村电网的整体技术、装备水平与城市、国际水平相比差距还较大,农村电网的管理体制与开拓农村电力市场的要求还不适应,还不能满足农村地区用电快速增长的需要。继续完善农村电网、加强农村电力建设、改革农电管理体制、发展规范农村电力市场,将是一项长期的任务。
2.规划原则
(1)适当超前
满足电力市场发展的需求,并适当超前。电网规划要与农村经济发展和城镇化发展规划相适应。
(2)统一规划
农村电网规划应统一规划,要与输电网的规划、分布式电力规划相衔接,要从改造现有电网入手,坚持技术改造与新建相结合。
(3)提高电网的经济效益
安全可靠、节约、高效,简化电压等级,优化供电半径,优化负载系数,优化电源密度,提高电网的经济效益。
(4)用户至上
要方便群众、服务用户,有利于电力市场的管理与监督。
(5)提高科技水平
坚持科技兴电战略,提高农村电网的装备水平和科技含量,提高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管理水平。
(6)保护环境
要节约用地、少占农田、保护生态环境。
(7)规范标准
电网装备要标准化、规范化、系列化。
1.3 规划范围和规划年限
1.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整个都昌县域,面积2669.5km2,所辖12个镇、17个乡。以上区域为本次农网规划范围。
电压等级:110kV及以下,重点为35kV及以下电网。
2.规划年限
本次规划以2003年为基准年,进行2004~2010年规划,并对2020年电网发展进行展望,以便预留一定的站点和线路走廊。
都昌县位于江西省北部,鄱阳湖北岸,东接波阳,南连永修、新建,西接星子,北依武山与湖口、彭泽两县交界。该县气候温和湿润,光热和水资源丰富,属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区,是鄱阳湖畔著名的鱼米之乡。全县东西宽约52.7km,南北长约80km,土地总面积2669.5km2,其中陆地面积占47.9%,水域面积占52.1%,素有“三山五水分半天,半分道路和庄园”之说。
都昌县基本情况见表2-1。
表2-1 都昌县基本情况表(2003年)
面积(km2) |
人口(万人) |
户数(万户) |
GDP(万元) |
人均GDP(元/人) |
2669.5 |
72.08 |
16.89 |
128895 |
1788 |
由表2-1可知,都昌县占地面积约2669.5km2,全县共设12个镇,17个乡、14个居民委员会、327个村委会,总人口72.08万人,现有居民16.89万户。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县城城区不断扩展,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2003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12.9亿元,人均GDP达到1788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