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0-1969),小字团头,都昌县鸡山余家湾村人。出身贫苦农户,七岁随父迁徙景德镇,九岁拜师当瓷工。经过三年出师,学得一手好手艺。十六岁,他向父亲提出办窑厂的要求。他的父亲拿出全部积蓄,并向亲友借贷一部份,挂起“余鼎顺”招牌,租赁了坯房,开始办起一个作坊。昭华当技工,父亲打杂,母亲做伙夫,一家三人,克勤克俭,生意越做越红火。经营数年,家业不断扩大,陆续购买坯房三幢,住屋一幢,成了中等窑户。1938年,日机常至景德镇轰炸,不少坯房、窑场被毁,人心不稳定,生产受影响。昭华让父母坐守景德镇继续营业,自己外出做行商,以低价买进瓷器,运往安徽屯溪和淅江绍兴等地转卖,后来又在绍兴租赁房屋,安下家眷,与人合伙开设“华昌盛瓷庄”,不久他自开“余鼎顺瓷厂”,并在宁波、余姚、苏州等地开设栈行,自任经理,专营瓷器批发,将资金汇到景德镇,旺季用以发展生产,淡季则购进白土、窑柴、大米和瓷器。由于产销结合,资金周转迅速,家业也随之发展。经过11年的努力,有窑屋幢、坯房7幢、雇工108人,资金55080元,成为景德镇一位颇有实力的资本家。1949年4月景德镇解放,昭华第一个响应中国共产党的号召,拥护共产党和人民政府保护工商业和实行劳资两利的政策,带头开工恢复生产。5月,即恢复了4个坯房的生产,并利用自己在窑帮的影响,说服与动员同行开工。还将自己的窑场空出窑位,帮助一些小手工业主烧瓷器。至6月20日,带动646户窑户复工,使景德镇的窑火又红了起来。同年9月,被中共浮梁地委任命为景德镇市副市长。此后,在认购胜利折实公债、抗美援朝捐献、“五反”中,他都积极带头,奉公守法。在社会主义改造中,他率先将资金、厂房等生产资料纳入公私合营企业。余昭华的爱国主义精神和对陶瓷工业的贡献,得到共产党、人民群众的信任,先后当选为景德镇市工商联主任委员、市政府副市长、江西省民建副主任委员,市民建主任委员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执行委员会委员、省人民委员会委员等。余昭华于1969年12月病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