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燃禁放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们: 节日将至,张灯结彩、阖家团圆之际,我们理解大家希望用热闹的方式庆祝佳节的心情。然而,在表达喜悦的同时,切勿忘记遵守法律法规,切莫让喜庆的“烟火”变成安全的“隐患”。 【案例警示:喜庆变处罚】
2025年10月05日晚上20时30分许,城镇派出所民警在巡逻中发现,在都昌县“心想市成”大门口的湖边,市民孟某正在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民警随即依法将其口头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经查,孟某对其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供认不讳。其行为违反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及我县的相关禁燃禁放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行政罚款。本是欢庆时刻,却因一时侥幸,付出了经济代价,得不偿失。
【为何要“禁燃禁放”?】
或许有朋友会问,过节放点烟花鞭炮怎么了?在此,我们再次向大家普及“禁燃禁放”的重要性: 1.保障公共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极易引发火灾,尤其是在干燥的秋冬季,湖边、居民区、林地等重点区域风险更高,直接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2.保护生态环境:燃放会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有害气体和颗粒物,严重污染空气,影响我们的“都昌蓝”。 3.维护公共安宁:震耳欲聋的爆竹声不仅是噪音污染,还可能惊扰老人、儿童、病患者以及家养宠物,影响居民正常休息。 4.避免意外伤害:每年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炸伤、灼伤事故屡见不鲜,给个人和家庭带来巨大痛苦。 【警方郑重提醒】
节假日期间,公安机关将持续加大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巡查执法力度。请广大市民务必引以为戒: 1.认清区域:请密切关注并严格遵守县政府发布的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时段规定。 2.摒弃侥幸:切勿以为在深夜、湖边等“偏僻”地点就可以“偷偷”燃放,执法巡查无处不在。 3.选择替代方式:我们鼓励采用电子鞭炮、喜庆音乐、悬挂灯笼等更安全、更环保的方式营造节日氛围,既传统又时尚。 法律红线,不可触碰! 一次任性的燃放,带来的可能不仅仅是罚款,若造成严重后果,还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让我们携手同心,从自身做起,告别燃放旧习,共度一个安全、祥和、绿色、文明的佳节! 祝大家节日愉快,阖家幸福!
都昌县公安局
2025年10月6日
来源:都昌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