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人民法院
悬 赏 公 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干成武与被执行人魏冬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魏冬躲避执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发布执行悬赏公告,查找被执行人魏冬下落及财产线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现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魏冬,男,1996年10月08日出生,汉族,户籍地江西省九江市都昌县大港镇邻波村黄莲。公民身份号码:360428199610084717。
执行依据:(2023)赣0402民初1212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案号:(2023)赣0402执1485号。
执行标的:22000元。
申请人承诺,凡提供被执行人有效下落并查获的,申请执行人自愿提供2000元悬赏金奖励。凡是提供重要财产线索,使债权全部或部分得到实现的,申请执行人愿意按执行到位标的20%作为悬赏金奖励。
本院对提供线索的人员的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13870230008 联系人:宋法官二〇二五年三月四日
来源:濂溪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