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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昌县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政策宣传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要求,都昌县民政局根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江西省2024年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现将居家适老化改造的相关知识、申请及补贴流程和其他事项公告如下: 一、居家适老化改造的概念 居家适老化改造是根据老年人的具体情况和需求对老年人现有居住空间进行专业化评估、定制设计并改造,配备相应的智能监测和适老化产品,解决老年人在居家养老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及功能性缺陷问题,保证老年人在居家养老中的安全性、便利性、舒适性。 二、居家适老化改造的可选择项目 (一)地面改造。防滑处理、高差处理、平整硬化、安装扶手等,降低意外风险。 (二)门改造。门槛移除、平开门改推拉门、房门拓宽、下压式门把手改造、安装闪光震动门铃等,方便老人进出。 (三)卧室改造。配置护理床、安装床边护栏、配置防压疮垫等,增强老人舒适性。 (四)如厕洗浴设备改造。安装扶手、蹲便器改坐便器、水龙头改造、配置淋浴椅等,保障老人如厕、洗浴安全。 (五)厨房设备改造。台面改造、加设中部柜等便于老人取放物品。 (六)物理环境改造。安装自动感应灯具、电源插座及开关改造、安装防撞护角/防撞条、提示标识、适老家具配置等。 (七)老年用品配置。手杖、轮椅/助行器/助行推车、老花镜、助听器、自助进食餐具、防走失装置、安全监控装置等多种可选择,满足老年人多样化需求。 三、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对象及标准 全县范围内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均可自愿申请改造,补贴对象分为特殊困难老年人和其他老年人。 (一)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城乡低保、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等低收入人口中的老年人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及其他困难老年人家庭,按照每户不超过3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超出部分由老年人家庭自行负担,实际改造费用低于3000元的据实给予补贴。 (二)其他有改造需求的6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户按照实际改造费用的60%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3000元。 注:以老年人家庭为单位,每户家庭只能申请一次补贴。已享受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和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补贴政策的家庭不再给予补贴。 四、申请所需材料 有改造意愿的老年人在10月20日前向拟改造房屋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提交申请表(附件2)、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承诺书(附件3)、身份证复印件、拟改造住房的房产证(产权证、宅基地、廉租房、公租房等相关证明),非老年人本人房产的还需提供共同居住证明或者户口本复印件。特殊困难老年人还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困难老年人和社会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均实行依申请补贴,先到先得,用完为止。全县适老化改造补贴户数指标共有410户,县民政局将根据老年人书面提交申请时间先后顺序确定支持改造对象名单。 五、适老化改造施工和补贴流程 老年人根据自身身体状况、居家环境和实际需要自主选择改造施工方(施工方应具备建设工程施工、室内装饰装修等相应资质),根据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配置推荐清单(附件1)自主选择改造项目和配置物品,自主监督施工质量。 适老化改造完工后,由老年人或其代理人及时向改造房屋所在地乡镇政府提供改造合同、改造和购置物品清单、房屋改造前后照片对比图片、有效发票、支付凭证等佐证材料,提出竣工申请。县民政局联合乡镇、村(社区)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核查验收,经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按照补贴比例和标准,于次月将补贴资金发放到老年人账户。 附件:1.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配置推荐清单 2.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申请表3.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承诺书 来源:都昌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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