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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老家
- 县城(都昌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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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网友在问政江西网咨询:我是2024年7月8号在都昌县贷款购买了一所住宅房,小区为中央学府。据有关消息,自2024年9月1号实行购房补助。我爱人问过销售工作人员说,我们有没有条件享受补贴政策的标准?得到的回复是不能,说必须9月1日之后购买的房子才能享受购房补贴。补充一点,我们购买的是首套房,而且是80后夫妇为了号召国家生育政策实行三胎了, 本人想咨询下都昌县相关部门这方面的政策,我们能不能享受国家的政策? 都昌县住建局 回复:关于“咨询都昌县购房补贴政策”问题的回复 “问政江西”平台: 关于网友反映的“咨询都昌县购房补贴政策”问题已收悉。经都昌县住建局调查,现回复如下: 根据都府办字【2024】43号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都昌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凡在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对购买(以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城区范围内新建商品住宅,实施阶段性购房补贴: 一是在城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属首次购买的,给予300元/平方米补贴;属改善型的,给予200元/平方米补贴。 二是在城区范围内购买新建非商品住房(不含车位、车库、储藏间),具体包括商铺、所有权40年的公寓、以及不改变商业整体功能大型商业综合体分割销售的商铺,给予200元/平方米的购房补贴。 若您的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不在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这一区间,按照政策文件规定,将无法享受到阶段性购房补贴优惠。 承办单位联系人及办公电话:江流 0792-5228188 来源:问政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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