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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昌县首批“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开始申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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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都昌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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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我县首批“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的申报认定工作开始启动,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可通过全国“名特优新”培育平台进行自主申报,经审核认定后即可获得“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称号,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个体工商户发展网”进行标注和公示,享受专项培育政策!
   一、申报方式
  (一)网页端
   1.登录全国“名特优新”培育平台(网址为https://mtyx.gtgsh.com),选择江西省-九江市-都昌县,点击“我要申报”-“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手机扫描二维码后点击“下载执照”,输入姓名及身份证号码进行实名认证。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中的“扫一扫”扫码登录即可进入申报界面。
   2.根据系统提示,依次填报个体工商户相关信息。
   3.个体工商户结合实际经营情况,选择“名特优新”其中一类进行申报,按照系统申报要求对应上传佐证材料即可完成申报。
   4.同一自然人在同一县级行政区域内设立多个个体工商户的,最多只能有一个个体工商户获得认定。
   5.我县成长型发展型个体户可详见以下附件,申报过程中,有什么问题可咨询辖区基层分局。
  (二)移动端

   二、申报期限
   2024年9月5日至9月30日
   三、申报条件
   申报对象为在都昌县范围内登记成立,营业执照为存续状态的个体工商户(即不含吊销、注销、撤销、歇业状态)。原则上从“成长型”和“发展型”个体工商户中认定,部门推荐认定的“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不受此限。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入库:
   A、申报或推荐之日前2年内,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罚款及以上行政处罚信息,尚未完成信用修复的;
   B、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四、认定有效期
  “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认定有效期为3年。在分类有效期的最后一年,由认定部门进行评估,符合条件的,有效期延长3年。
   附件:
   1.都昌县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标准及认定办法
   2.全国“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培育平台个体工商户申报手册
   3.都昌县成长型、发展型个体工商户名单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来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intermapper中文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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