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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都昌警方破获一起特大型某APP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件,深挖利用手机App平台传播淫秽视频犯罪背后的黑灰色链条,该案涉及全国20个省、市、自治区,目前已抓获23名犯罪嫌疑人,扣押手机、电脑等电子设备40余部,涉案资金近千万元,扎实推进了“铲黄赌·治源头”专项行动。 发现线索 5月11日,都昌县公安局接辖区居民举报线索,发现某APP平台涉嫌传播淫秽物品进行牟利,都昌县公安局迅速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专案组。 犯罪轨迹 经调查,某APP平台自2020年创建以来,通过招募“创作者”(犯罪嫌疑人)利用平台上传淫秽视频,盈利均在几万到几十万元不等,上传淫秽视频总量达到27万余部。 创作者和APP用户通过浏览器某地址可以在手机下载某APP平台,该平台分为“VIP观看”、“金币观看”、“商家入驻”、“免费观看”等几种模式进行浏览观看。其中“免费观看”只能观看视频的前30秒和1、2分钟不等,如果需要继续观看则要充值VIP和金币;商家入驻可以让不同的非法平台进行打广告,从而非法牟利。 创作者如想上传视频牟利,必须充值VIP,然后建立自己的视频圈子(相当于微信群),在圈子内上传视频,并对每部视频进行定价,5-20金币不等。每部视频的收益,创作者与平台分成。 创作者获得金币收益后,提取时平台要收取一定的手续费用。同时,该平台要求创作者要不定期的上传视频,否则将被视为僵尸号进行封号并收回所有权。 法网难逃 5月27日,都昌县公安局组织统一行动,已在全国16个省抓获嫌疑人23名。 该案系典型的网络涉黄案件,案情重大复杂,社会危害极大。都昌公安将继续加强对网络平台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利用网络平台传播淫秽信息等违法行为。 以案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传播淫秽物品罪】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利用互联网建立主要用于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的群组,成员达30人以上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建立者、管理者和主要传播者,依照刑法规定,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处罚。(都昌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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