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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4日,市自然资源局、市行政审批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九江监管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司法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行不动产“带押过户”便民利企服务的通知(试行)》(以下简称《通知》),标志着九江市在全省率先全面铺开不动产“带押过户”便民利企服务。 《通知》明确规定买卖双方在申请办理已抵押不动产转移登记时,无需提前归还旧贷款、注销抵押登记,即可完成过户、再次抵押和发放新贷款等手续,该模式有效克服了传统方式交易下的交易成本高、时间长,流程繁琐等一系列问题,最大程度保障了各方利益,进一步充实了二手房市场活力。 《通知》根据不动产买卖双方贷款机构是否相同设立了两种办理流程,在买卖双方贷款抵押权人为不同贷款机构的流程里引入提存公证,在交易未完成之前,所有资金均由公证提存账户监管,充分保障了各方资金安全,避免发生交易风险。 以往九江市居民办理二手房交易过户时,买卖双方要在登记机构和银行之间来往多次,提交多次材料,办理流程繁琐、办理周期长,“带押过户”实施后,申请人只需提交一套材料,由银行或公证机构线上申请不动产转移及旧抵押权注销和新抵押权设立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按照组合办、同时办的原则完成一窗综合受理、审核、发证工作,大大减少了群众跑腿次数,降低了业务办理难度。 下一步,九江市自然资源局将继续加强与相关部门和银行金融机构沟通协作,不断优化不动产“带押过户”业务流程,切切实实为群众带来便利和实惠。 办理流程(可点击图片放大看)来源:王芳芳 九江日报全媒记者 朱曦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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