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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灭火救援能力,有效缓解辖区基层队站战斗员不足的问题,都昌县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政府专职消防员,主要承担都昌县所属队站及小型消防站日常灭火和抢险救援任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招聘德才兼备消防员。 二、招聘岗位以及条件 消防员岗位 1、主要从事灭火和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男性,年龄为18至30周岁(截止2021年9月),原消防部队退役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3、应聘人员应具有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无吸毒史,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符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检标准。 5、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政治审查合格。 6、体能和消防业务技能达到规定标准。 工作时间: 消防员工作时间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为24小时驻勤。实行轮班制,每月保证(8—10天)休息。 工作地点: 通过岗前培训考核后,由都昌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分配至都昌县辖区消防队站、小型站或乡镇站工作。 三、工作待遇和薪金 1.享受待遇: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缴纳保险金按规定由个人缴纳的部分由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本人负担,由单位缴纳的部分统一由县财政负担。 (2)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服装、被装等。 (3)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每年享受单位安排的免费体检1次。 (4)入职3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参照在编消防救援人员享受同等优待政策(凭有效证件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参观公园、博物馆、展览馆和风景名胜区享受与现役军人同等优待政策;子女入学参照《江西省九江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的相关优待政策予以照顾安排)。 (5)因工作成绩突出,参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6)在训练、灭火、救援等工作中受伤、致残或死亡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2.薪资待遇: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将根据个人工作年限及现实表现予以分级定档,确定薪资待遇。基本工资2000元/月+考评费400元/月+各项补助(根据岗位、能力、学历不同标准)(含个人应缴“五险一金”),每年定期增资。经市消防救援支队考核合格、进行岗位任命的,按照《关于全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作及福利待遇标准的通知》(赣应急字[2019]78号)要求落实起点基本工资4500元/月(其中包含五险一金)及其他待遇的标准。 3.试用期薪资待遇: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试用期为两个月暨岗前培训期。(注:培训期间为封闭式,只发放基本工资。) 4.奖励工资:年度表现优秀并经考评合格者发放第十三个月奖励工资。 四、招聘程序 考试安排 (一)体能技能测试 1.体能测试:在规定的时间地点统一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政府专职队员体能测试成绩为100分,测试科目为30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双杠臂屈伸。3000米跑所占分值为40分;其它两项各占分值为30分。 3.报考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体能测试。 4.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能测试成绩将通过电话进行通知,并张贴公告。 5.应聘人员未达到体能测试及格标准的,不得进入心理测试环节。 (二)心理测试 1.按照考生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排名,体能测试成绩合格的进入心理测试环节。 2.心理测试采用合格评定制,由都昌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到正规的医疗机构进行鉴定。 3.心理测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测试结果将通过电话进行通知,并张贴公告。 4.报考人员本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心理测试,发现替 考、作弊及不服从统一安排等违规行为,测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资格。 5.如有心理测试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根据体能测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三)面试 心理测试完毕后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主要是了解应聘者语言表达、综合分析、思维反应能力和心理素质,面试过程中发现面试人员有口吃等语言方面障碍的直接取消资格。面试结果通过电话进行通知,并张贴公告。 体检和政审 (一)体检 1.参加心理测试合格人员全部参加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标准》执行。 2.体检费用由应招人员自行承担。用人单位和应招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应招人员承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报考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体检。 4.体检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参加体检人员名单通过电话进行通知,并张贴公告。 (二)政审 1.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政审环节。 2.原消防部队退役人员体检、政审合格直接录用。 3.政审工作由都昌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政审时间另行通知。 4.如有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根据体能测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公示 考核、政审工作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将通过电话进行通知,并张贴公告。 聘用 (一)岗前培训。政府专职消防员上岗前,由都昌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为期2个月的集中培训,培训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不予录用。 (二)签订合同。培训合格人员,初次聘用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2个月暨岗前培训期。 (三)工作分配。培训结束后,由都昌县消防救援大队在全县范围统筹分配工作。所有不服从组织分配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职业前景 (一)是设立站长、副站长、站长助理、班长、副班长等管理层工作岗位,各项表现优异的同志可安排至管理层工作岗位,进一步拓展政府专职消防员职业发展空间; (二)是增设了驾驶员、通讯员等岗位,为部分工作成绩突出但因年龄、身体条件等原因申请转岗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创造条件,延续职业生涯; (三)是设立突出贡献、先进个人、嘉奖等年度奖项,对做出突出贡献的政府专职消防员进行表彰奖励。 (四)年龄在25周岁以下男性每年可以参加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 (五)本单位可以全程为有志青年提供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考核项目培训。 (六)在新招录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授衔时,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龄可计算相应年限(需在本单位工作满一年)。 六、其他事项 (一)此次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由都昌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并享有最终解释权。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体能测试、心理测试、体检、政审作弊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考生提供的材料不予退还。 (三)此次招聘工作所有通知均通过电话短信形式通知,报考人员应根据招聘工作安排,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自己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直接取消聘用资格:提供证件材料弄虚作假的;体检或政审不符合要求的;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的;导致拟聘职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七、应聘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9月13日-2021年9月30日 报名地点:都昌县消防救援大队(迎宾大道3号) 报名要求:凡符合条件、有意应聘者,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职业资格证、近期1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4张到现场报名;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和士官应聘者,还需提供退伍证;有专业特长的持相关证书,所持证书需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报名联系人:赵18770236705 报名负责人:站 长:罗18779236113 指导员:廖15270572228 监督举报电话:都昌县消防救援大队0792-5234079 都昌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0年9月13日 相关附件:2021年都昌县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报名表.docx评分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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