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都昌车友汽车服务中心3月份向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股和局政务服务中心递交的申请报告。局相关部门及时履职,根据交通运输行政许可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特点,按照“只跑一次”规范和完善行政权力责任清单,进一步优化提升都昌的营商环境;依据《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37号)将“经营许可”修改为“经营备案” 的规定,我局道路运输股、局行政许可中心和交通综合执法大队等人员经现场勘查和集体讨论,认同都昌车友汽车服务中心符合备案要求并一致通过。
都昌县交通运输局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