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向公众公告相关环评信息。现将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第一次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九江鑫和农牧有限公司生猪年出栏2万头现代化标准养猪场项目;
建设地点:九江市
都昌县
苏山乡龙泉村委会新屋村(N 29°31′9′′,E 116°12′10′′);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占地面积共计54.99亩,其中:建筑面积34亩,办公区域8亩,环保设施用地8亩,隔离区4.99亩;建设内容主要:母猪配种舍2栋,母猪分娩舍3栋,保育舍3栋,生长育肥舍楼房1栋,办公楼1栋;建成后年可出栏商品猪20000头。
二、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九江鑫和农牧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总
电话:18079216556
通信地址:九江市
都昌县苏山乡集镇农民街129号
邮编:332624
邮箱:
471198693@qq.com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接受委托→现状调查→资料收集→现状监测→报告书编制→评审审批。
工作内容:严格执行
国家现有的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在认真做好建设项目工程
分析的基础上,通过环境影响预测,分析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程度和范围的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
经济合理的污染治理措施。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注意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被征求意见的公众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公众可以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给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示时间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寄送信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意见。
公众参与起止时间:2021年3月12日~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