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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敬生命的礼物——他走了,器官献给了陌生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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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老家
县城(都昌镇)
只看该作者 30楼 发表于: 2021-03-05
用户被禁言,该主题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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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老家
县城(都昌镇)
只看该作者 31楼 发表于: 2021-03-05
向大爱的你致敬!请家属节哀顺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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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老家
县城(都昌镇)
只看该作者 32楼 发表于: 2021-03-05
回 田畈人 的帖子
田畈人:经过医院医务人员、红十字会人体器官协调员沟通,余某的母亲及兄弟共同做出决定,愿意捐献出余某的人体器官。似乎余某本人没有遗言,只是其家人的决定。 (2021-03-04 12:21) 

公民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其人体器官的,该公民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以书面形式共同表示同意捐献该公民人体器官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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