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增强我县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管理,保障学校师生及周边居民出行安全、畅通,提高道路通行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都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民殿路新增电子警察违停抓拍设备,用于抓拍违法停车的交通违法行为。现将新增电子警察监控设备地点公告如下:
设备地点:都昌县民殿路
抓拍范围:都昌县第二中学南门周边两百米
抓拍事由:违法停车
以上设备经上级公安机关审批备案,公告期为2020年5月1日至5月7日, 2020年5月8日,所有新增设备正式启用,对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依法处罚。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特此通告
都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0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