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禁止未佩戴口罩的群众进入人员密集区和经营场所。居民外出到公共场所必须佩戴口罩,饭前饭后勤洗手,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2.禁止湖北来往我县的所有人员外出到人群密集场所。该类人群最近2周内,必须早晚测量体温,落实自我隔离,主动联系当地村(居)委会进行登记、体温检测。
3.禁止湖北境内的车辆和人员进入都昌境内。已经进入我县的湖北车辆必须原地停放,不得在我县境内运行;计划来都昌的湖北游客和探亲访友人员必须劝退劝返。
4.禁止隐瞒病情。各乡镇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对来自疫区的返乡人员和外来人员,特别是重点关注湖北等疫情地区返乡人员,必须连续开展14天体温监测,逐一进行监控登记,实行体温监测全覆盖;监测发现发热等症状的,应立即报告;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发动基层群众监督举报,对故意逃避管理的,必要时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5.禁止从外地进入都昌的人员以各种形式拒绝、逃避检测和排查的行为。相关人员必须接受监测点体温检测、排查登记工作。
6.禁止医疗机构推诿诊治发热病人。要按照首诊负责制、属地管理原则诊治病人,医护人员必须服从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对临阵脱逃者,从严从重处理。
7.禁止私下进行活禽交易经营。全县活禽市场必须暂时休市,强化农贸市场环境整治,严格落实活禽经营市场“一日一清洗、一周一大扫除、一月一休市、活禽零存栏”(“1110”)制度;
8.禁止各类文化娱乐场所违规开放、营业。全县影剧院、网吧、茶楼、咖啡厅、酒吧、KTV等类公共文化、娱乐场所暂停开放、营业,县内各景点景区、各乡村旅游点、各旅行社即时起全面暂停营业,开业时间另行通知;禁止各类教育机构举办各种形式的补课、培训。
9.禁止举办聚会、婚丧、嫁娶、宴请等群众聚集活动,全县经营中餐、晚餐2桌以上的酒店、餐馆等必须暂停营业,按属地管理原则,乡镇范围内由所在乡镇负责,县城范围内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
举报电话:
县卫健委:5218555
县公安局:110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3507024758
县文广新旅局:13979231628,5223064
各乡镇:
都昌镇5222111;
北山乡5216612;
大树乡5090005;
汪墩乡5070015;
大港镇5120015;
鸣山乡5180015;
中馆镇5160115;
狮山乡5170173;
万户镇5190005;
芗溪乡5050015;
南峰镇5020015;
多宝乡5540115;
左里镇5560015;
苏山乡5510005;
春桥乡5501015;
徐埠镇5520115;
蔡岭镇5369928;
西源乡5281015;
周溪镇5589666;
三汊港镇5271115;
土塘镇5320015;
阳峰乡5271057;
大沙镇5391015;
和合乡5381115。
都昌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0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