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为充分了解江西意力勇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红薯淀粉加工工艺流程标准化技术应用和升级改造项目周边社会各界对该工程建设的意见,更好做好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信息公告。
一、建设项目概况
江西意力勇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选址都昌县蔡岭工业集中区,建设“江西意力勇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红薯淀粉加工工艺流程标准化技术应用和升级改造项目”,本项目拟投资6795万元,项目总建筑面积13950平方米,建设规模为年产红薯淀粉2万吨、粉丝3千吨及其他产品(红薯蛋白等副产品)1千吨,项目已取得《关于江西意力勇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红薯淀粉加工工艺流程标准化技术应用和升级改造项目备案的通知》(都发改字【2012】58号),同意对江西意力勇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红薯淀粉加工工艺流程标准化技术应用和升级改造项目予以备案。
二、项目主要污染源
本项目施工期主要污染源中大气污染源为施工扬尘和设备及运输车辆的尾气,水污染源为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噪声污染源为运输车辆及设备的噪声,固体废物主要是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项目运营期主要污染源中大气污染源主要为粉尘、污水处理站恶臭、锅炉烟气和食堂油烟等,水污染源为设备及地面冲洗废水、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等,固体废物主要是鲜红薯堆放场遗留杂物、清洗杂物泥沙、红薯渣、锅炉灰渣、污水处理站污泥和生活垃圾等。
三、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治理措施:
(1)扬尘和废气:采取洒水湿法抑尘并对施工材料加盖防雨布,避免露天堆放;车辆和设备及时冲洗并选用优质燃料,减少扬尘和尾气的产生。采取措施后大气扬尘和废气均可得到有效控制,对大气影响较小。
(2)废水:施工废水收集后经沉淀池沉淀后上清液达标排放,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经化粪池处理,对环境影响较小。
(3)固体废物:施工废物分类收集,存放到指定地点,能回收的尽量回收,不能回收的由环卫部门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集中收集、定期清运,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大的污染影响。
(4)噪声:施工期合理安排设施的使用,减少噪声设备的使用时间,夜间禁止施工,可使周围声环境可达到标准要求。
2、运营期治理措施
(1)废气:项目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锅炉烟气经处理措施处理后由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恶臭呈无组织排放,经加盖、加强绿化等措施后,其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项目食堂油烟经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排放。
(2)废水:项目设备及地面冲洗废水、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等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外排。
(3)固体废物:项目固体废物经相应处理措施处理后,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4)噪声:项目机械设备噪声经隔声、减振等措施处理后,项目营运期噪声值能够满足排放要求。
四、主要环境影响分析
(1)环境空气
项目有组织废气经相应处理措施处理后达标排放。经预测,项目有组织废气的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不明显。项目无组织废气经相应处理措施处理后,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2)水环境
项目设备及地面冲洗废水、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等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排放。经预测,废水排放对地表水环境境影响不明显。
(3)声环境
经预测,本项目各噪声源在优化布局并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均可达标,对声环境影响不明显。
(4)固体废弃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妥善处理,无固体废物直接排放,因此不会影响周围的环境质量。
五、环境风险评价结论
经重大危险源辨识,本项目不构成重大危险源,因此,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等级应确定为二级。建设单位必须根据有关规定、要求,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并加强管理,落实各项事故防范措施,杜绝风险事故的发生。
厂区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及制定应急预案,做好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可以把环境风险控制在最低范围,其环境风险水平是可以接受的。
六、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在严格落实本评价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的情况下,污染物的排放能满足所执行的环境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从环保的角度出发,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在工程建设和生产运行过程中,建设单位应确保环保资金的投入量和合理使用,使“三同时”工作落到实处。
七、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相关资料查阅的方式和期限
本次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存放于环评单位。公众认为必要时可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曹总 联系电话:13607922617
环评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宗工 联系电话:13755765503
环境影响报告书以及资料索取截止日期为本公告发布起10个工作日内。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在项目周边临近企事业单位、村庄或居住区范围进行。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公众对该项目在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九、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联系方式如上文所列。
十、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江西意力勇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017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