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市民详细了解市政府直接投资建设的公租房及其配套经营性服务用房的出售范围、出售对象、出售方式、出售价格、出售程序等政策,应市民要求,本报将依照市政府日前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做好九江市中心城区公租房及配套经营性服务用房出售工作的实施意见》(九府厅发〔2017〕33号)连续刊登系列知识问答,以此助推公租房的“租售并举”,保证住房保障工作可持续发展。
问:听说公租房有装修?
答:是的。为方便群众居住生活,公租房进行了简单装修,如水、电、燃气安装到户;统一安装入户防盗门;屋内地面铺设地砖、墙壁刷乳胶漆;厨房有整体橱柜、卫生间有基本生活器具等等。承租人只需配上家具、电器等即可入住。
问:公租房租金高吗?
答:为体现惠民利民,公租房租金标准一般为同地段市场租金的70%左右。各小区具体每月每平方米租金标准为:怡濂苑、怡溪苑、怡美苑、怡芳苑6元;怡居苑、怡庐苑7元;怡和苑8元;怡景苑10元。(租金均未含物业服务及二次供水等其他费用)
问:听说最近政府允许购买公租房了?
答:近日,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九江市中心城区公租房及配套经营性服务用房出售工作的实施意见》,但这并非我市首次出台政策允许购买公租房。
其实早在2012年初,市政府就出台了《九江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九府厅发〔2012〕23号),在全省率先提出了“租售并举”的思路,明确“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并已承租3年以上,且无违反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行为的,住户可申请购买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取得产权”,2013年3月,我市又出台了《九江市公共租赁住房出售管理办法》(九办字〔2013〕19号),创造性地提出了“先租后售,产权分类,先购有限产权,再购完全产权”的出售模式,明确提出购买公租房实行“有限产权”和“完全产权”两种方式,并将公租房产权购买时限缩短至承租满6个月。2015年9月,市政府公布了各公租房小区的有限产权售价,并正式启动有限产权出售工作。
此次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做好九江市中心城区公租房及配套经营性服务用房出售工作的实施意见》,仅是对上述政策的再次明确和细化,并对购买公租房必须“先购买有限产权、再购买完全产权”的“分步走”方式进行了适当调整。采取试点方式,在公布市民关注较高的怡和苑、怡居苑、怡景苑3个公租房小区完全产权出售均价的同时,实行“即租即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