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976阅读
  • 1回复

都昌县《生产用火许可证》审批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发帖
15920
积分
297139
贡献值
584
都币
1
在线时长: 6716小时
注册时间: 2005-09-04
我的老家
苏山乡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09-06-07





























行政许可项目


林区生产用火许可


行政许可规定


《森林防火条例》、《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


实施机关


都昌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办理程序


1、用火单位或个人申请书   


 2、层层签署意见


3、林业工作站实地勘察     


4、县防火办发证


申请条件


 1、林区生产用火的正当理由      


2、缴验证明齐备、有效


申办材料


 


1、用火单位或个人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3、林木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证书; 


4、林业工作站勘察报告


5、用火实施方案


承诺时限


林业工作站5个工作日、县防火办1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5228056


服务电话


监督电话


5228056


5227818


说明:
1、森林防火重点期内(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林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不予办理《生产用火许可证》;
2、非重点期因特殊情况下的烧荒、烧灰积肥、烧田埂草、烧秸梗、火烧防火隔离带和放炮采石等生产性用火申请书要写明用火的时间、地点、范围、植被、地形地貌状况、用火性质、防范措施和责任人员等;
3、林业工作站进行实地勘察,主要勘察用火单位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并认真填写勘察报告;
4、用火单位要有领导在场,专人负责,事先开好防火隔离带,组织扑火人员,准备扑火工具,有组织地在三级风以下的天气用火,严防失火,久晴未雨天气不得用火;
5、对申办材料不符合标准的,不予受理,并将需要补正的内容和不予受理的理由告知申办人;
6、用火200亩以上的,上报九江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审批发证。
冰点还原精灵官方网站
 
发帖
14
积分
344
贡献值
0
都币
0
在线时长: 0小时
注册时间: 2010-04-12
我的老家
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10-04-15
用户被禁言,该主题自动屏蔽!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如果您提交过一次失败了,可以用”恢复数据”来恢复帖子内容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