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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户口申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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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老家
苏山乡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09-06-07





























办理机构


 公安派出所


办理地址


 各乡派出所


办理时间


工作日


办理时限


符合条件,手续齐全,当场办理


申办对象资格


出生人口


申办手续


(提交材料)


《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居(村)委会证明,居民户口簿、《准生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收养公证书、《收养证》等)


办理程序


1、   婴儿监护人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准生证》向婴儿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2、   弃婴收养落户由收养人持《收养证》以及其它相关证明到收养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弃婴落户手续。


收费标准


户口簿5元/本,打印费1.5元/页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intermapper中文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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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老家
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10-03-28
     本公司全程代办:旅游,护照,港澳通行证,签证,------都昌鹏程旅游公司

 


      地址:悦华大酒店一楼前台旁(县政府正对面)


      电话:13970227013      5237733


      QQ:40847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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