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帖
- 15920
- 积分
- 297139
- 贡献值
- 584
- 都币
- 1
在线时长: 6705小时
|
设立出版单位
信息类别:文化生活 |
文件编号: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G28000-0801-2008-0005 |
责任部门:县文化广播电视局办公室 |
|
事项依据 |
出版管理条例 |
办理对象及范围 |
居民 |
办理条件 |
设立出版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出版单位的名称、章程;
(二)有符合国务院出版行政部门认定的主办单位及其必要的上级主管机关;
(三)有确定的业务范围;
(四)有30万元以上的注册成本;
(五)有固定的工作场所;
(六)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符合国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编辑出版专业人员。 |
申办材料 |
设立出版单位的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出版单位的名称、地址;
(二)出版单位的主办单位及其必要的上级主管机关的姓名、地址;
(三)出版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姓名、住址以及资格证明文件;
(四)出版单位的资金来源及数额。 |
办理程序 |
设立出版单位的主办单位应当自收到国务院出版行政部门的批准决定通知之日起60日内,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登记,领取出版许可证。登记事项由国务院出版行政部门规定。出版单位经登记后,持出版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领取营业执照。 |
办理时限 |
60日 |
收费标准 |
无 |
承办机构 |
文化广播电视局 |
办理时间地点邮编 |
工作日办理
县政府大楼
邮编:332600 |
联系方式 |
文化广播电视局文化市场稽查大队 |
监督电话 |
0792-5223064 12318 |
网上咨询 |
无 |
网上办理 |
无 |
状态查询 |
无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