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安徽人,老婆是都昌人,我老婆是独生子女,爸爸08年过世,我们于今年元月十五,生了第二胎,现在办准生证办不到,都昌这里只认钱,在安徽那边我是一份钱都不用罚,符合安徽计划生育条例,顶多补办生育证500元,可是那边的人不敢办,怕都昌计生办的人找他麻烦,大家说我该怎样办到证?本人没钱,有钱我也不会在这说这个事,计划生育条例也规定各地方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人口出生,像我这样的情况政府不应该照顾吗?我老婆独生子女这么多年,政府从来没有补助过一分钱,而且我28岁结婚,属于晚婚晚育,政府又给我什么物质鼓励了呢?现在上户口必须得先办准生证,为什么小孩出生没有准生证?医院也是在乱办,办准生证就得交钱,谁给都昌政府这么大的权力?不管地方政策怎样也不能跟国家法律对着干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