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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昌: “组团”去境外相亲?“跨国媒人”被判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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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都昌镇)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3小时前
   近年来,涉外婚恋已不再是新鲜事,但一些不法分子趁虚而入,为牟取利益做起了“跨国媒人”的生意——以介绍外籍女子为由,组织国内未婚男青年编造虚假事由办理护照后出国相亲,收取高额的“媒婆”红包。殊不知这样的行为触犯了法律,不仅当事人面临人财两空的风险,“跨国媒婆”也涉嫌刑事犯罪。
   案例回顾
   案例一:2015年至2023年期间,都昌县男子邹某某为谋取非法利益,违法经营跨国相亲中介业务,与在境外老挝的老挝籍女子艾某某合作,提供劳务合同、邀请函等资料,组织国内中国籍单身男子十余人以出国劳务或旅游的虚假事由办理护照、签证赴老挝相亲,并从中收取“媒人”介绍费每人6-8万元不等。2024年3月,都昌县检察院以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对邹某某提起公诉,邹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
   案例二:2023年7月,被告人洪某某以出境越南旅游的名义帮洪某龙、洪某文、洪某兴申请办理前往越南的电子签证,抵达越南后帮三人介绍越南翻译,并换取越南盾作为日常相亲活动开支。后介绍越南女子相亲未果,被告人洪某某获得辛苦费1.2万元。2024年1月,都昌县检察院以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对洪某某提起公诉,洪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案例三:2023年2月至4月,被告人谢某某先后找中介以虚假商务事由、虚假旅游事由帮万某某、谢某、曹某某办理前往越南的签证,到越南后谢某某向其介绍越南女子相亲,并获得介绍费用4.5万元。2024年1月,都昌县检察院以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对谢某某提起公诉,谢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三千元。
   办案过程
   办案检察官经审查案件后认为,上述涉案人员在我国明确规定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涉外婚姻介绍业务的情况下,为谋取非法利益,违反国家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虚构出境事由欺骗办证人员为相亲人员办理出国证件,并规划行程、安排车辆,联合老挝、越南合作伙伴将相亲人员送至境外相亲,其行为同时触犯了骗取出境证件罪和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
   根据“两高”《关于办理妨害国(边)境管理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使用以虚假的出入境事由骗取的出入境证件出入国(边)境的,应认定为偷越国(边)境行为;实施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犯罪,同时构成骗取出境证件罪,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出售出入境证件罪及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据此,办案检察官最终决定以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对上述涉案人员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醒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涉外婚姻介绍管理的通知》明确规定:“严禁成立涉外婚姻介绍机构。国内婚姻介绍机构和其他任何单位都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涉外婚姻介绍业务。任何个人不得采取欺骗手段或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或变相从事涉外婚姻介绍活动。”
  任何涉外婚姻介绍机构或个人都是非法的!如遇介绍外籍女子相亲、结婚,收取高额彩礼或中介费的,应特别提高警惕,走合法的跨国婚姻流程,办理合法的婚姻手续,让跨国婚姻受到法律保护,以免上当受骗、人财两空。(都昌县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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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昌婷婷 积分 +10 加分专用:支持在线分享精神。 37分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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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树乡
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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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37分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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