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受案
8月5日-8月11日,都昌县人民检察院受理移送审查逮捕案件5件9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1件2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1件1人,开设赌场罪1件4人,交通肇事罪1件1人,贩卖毒品罪1件1人)。
8月5日-8月11日,都昌县人民检察院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4件12人(容留他人吸毒罪1件1人,非法捕捞水产品罪1件8人,非法经营罪1件2人,故意伤害罪1件1人)。
02、批捕
8月5日,都昌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容留卖淫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邱某某批准逮捕。
8月6日,都昌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詹某某批准逮捕。
8月8日,都昌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偷越国(边)境罪、诈骗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陈某某批准逮捕。
8月9日,都昌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偷越国(边)境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虞某某、孙某某批准逮捕。
8月9日,都昌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批准逮捕。
8月9日,都昌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杨某批准逮捕。
8月9日,都昌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偷越国(边)境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批准逮捕。
8月9日,都昌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章某某批准逮捕。
8月9日,都昌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偷越国(边)境罪、诈骗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杨某某批准逮捕。
8月9日,都昌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批准逮捕。
8月9日,都昌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聚众斗殴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曹某某批准逮捕。
8月9日,都昌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杨某批准逮捕。
03、起诉
8月5日,都昌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以涉嫌故意杀人罪依法对邱某某提起公诉。
8月8日,都昌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以涉嫌非法狩猎罪依法对李某明、李某华、刘某某提起公诉。
8月8日,都昌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以涉嫌贩卖毒品罪依法对冯某某提起公诉。
8月9日,都昌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以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依法对石某某、龙某某、龙某、唐某某、王某某提起公诉。
8月9日,都昌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以涉嫌盗窃罪依法对魏某某提起公诉。
04、生效判决
都昌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邵某某、徐某某开设赌场案,经都昌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邵某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七千元;被告人徐某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都昌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李某华盗窃案,经都昌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都昌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张某某强制猥亵案,经都昌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张某某犯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
都昌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李某伟偷越国(边)境案,经都昌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伟犯偷越国(边)境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都昌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陈某某贩卖毒品案,经都昌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陈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一万二千元。
都昌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余某某容留他人吸毒案,经都昌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余某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都昌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朱某某诈骗案,经都昌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朱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五万元。
都昌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洪某某诈骗案,经都昌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洪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
都昌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刘某某诈骗案,经都昌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刘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
都昌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刘某、朱某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案,经都昌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刘某犯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被告人朱某某犯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都昌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