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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文化]西汉“海昏”地望考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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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都昌镇)
[摘要]“海昏”地望包括西汉海昏侯国和海昏县治两个地理方位问题。 西汉海昏侯墓考古发掘确定了海昏侯国遗 址在今新建区,为解决西汉海昏县城在历史文献中的模糊记载,提供了辨析考证的有利坐标,同时也可否定对有关 海昏县治地望在今永修艾城或芦潭的陈说旧论。 根据最早记载海昏县地理方位的《水经注》,结合缭水(南潦河)的走 向和变迁,大致可以确定西汉海昏县治的地望在今南潦河中下游的安义县万埠镇附近。
[关键词]海昏;豫章;郡治;县治;地望


关于西汉“海昏”的地望是被许多地方史志学者予以强烈地关注的问题,但从先秦至近代鄱阳湖滨湖地区水系等地理面貌变化较大,这一带许多古代遗址和历史遗存湮灭久远,再加上“层累地造史”等原因,使得历代文献对西汉“海昏”地望的记载语焉不详,甚至相互抵牾。 今永修、奉新、安义、靖安、武宁等县地方志多根据传世文献的只言片语,将自己的历史直接或间接地上溯到西汉豫章郡海昏县。 然而,考古发现海昏侯墓园所在地,以及附近紫金城址(海昏侯国城邑)、游塘古城址(世称“昌邑城”)等“海昏”遗址,却在南昌市新建区大塘坪乡、铁河乡、昌邑乡等鄱阳湖西滨湖地带。 同治十年(1871)编修的《新建县志》肇邑沿革和 1991 年新编的《新建县志》大事记、历史沿革等 篇章均没有把海昏县作为该县历史之一。 魏元旷六修《南昌县志》方域志沿革篇也未详载海昏历史。 万历《新修南昌府志》从府的范围和角度,固然记录了《汉书·地理志》西汉豫章郡十八县,把“海昏”包括在内,但其表述是“南昌为郡治”,“析海昏置建昌县”,“析海昏、建昌为新吴县”,“分海昏、建昌地立西安县”等语,显然是沿袭旧说将西汉时期的“南昌”与“海昏”并列,与汉志的记载保持一 致。 不过,史载“新建县本汉南昌县章江之西境”,海昏侯刘贺就国豫章郡海昏县的封地,也已被考古发现所证明就在新建县(今新建区)。 因此,历代南昌、新建地方志不把海昏县作为当地历史沿革 显然有所失的。 另一方面,考古发现的海昏侯国遗址并不在永修、奉新、安义、靖安、武宁等县范围 之内,也就是说,这几个县虽然曾是西汉海昏县疆域,但并不是海昏侯国所在。 因此,西汉“海昏”地望问题实际上包括两个概念,一是海昏侯国的地望,一是海昏县的地望。 对此进行必要地考论,有 助于厘清历代古籍中有关记载,亦可透视海昏历史文化的地理环境承载力在赣鄱文化形成中的重 要影响。
一、西汉海昏侯国:从海昏县到南昌县
按照西汉侯国多以封地地名命名的一般规律,海昏侯国固然与海昏县在同一地域。 然而,海昏 县治与海昏侯国城郭,是同为一城,还是分别为两个城址? 这在文献上并没有明确的记载。 但是,西汉中后期诸侯王不再具有领兵治民的权力在同一地方的郡与王国、县与侯国并存情况下,郡县行 政地域另由郡守、县令(长)予以管理。 诸侯王所居之封国城郭,与封地所在的郡、县治所,理所当然 地要分而治之,才能使朝廷政令畅通,不至于相互掣肘难以实施。 因此,王、侯和郡守、县令(长)一 般不会同城而居。 西汉时期,海昏侯国城郭与海昏县治当为两座城池。 海昏侯国城郭显然应该距离
海昏侯墓园不远。
考古工作者在海昏侯墓园附近有两座古城遗址。一是位于新建区铁河乡赤城村、陶家村的“紫 金城”遗址,据初步探测面积达 3.6 平方公里。 城址的城墙遗存大部分地面可见,仅东南部城址被铁河乡镇区的住宅区占压、破坏。 城址分内城与外城。 外城平面略呈方形(东南部内凹),长2037公尺、宽1759公尺,城内水路相通;内城位于外城东部,推测为宫殿区,平面呈长方形,长约500公尺、宽185公尺,总面积约0.0925平方公里。 城址四面均有城墙,护城河围绕在城墙外侧。另一座古城遗址是在新建区昌邑乡鄱阳湖西岸的游塘村,距海昏侯墓园以东偏南直线距离约10公里处。上世纪60年代调查时,古城东西长600公尺,南北宽约400公尺。全城呈盆地状,南面城墙已被改为圩堤,西面城墙破坏严重,东面和北面城墙保存尚好。 北墙正中有两个相距约4公尺而略高于城 墙的驼形土堆,疑似城阙所在。城墙平均高约10公尺,基宽约12公尺。城之四角皆高于城墙,且堆土较多,皆呈厚基圆锥状之土墩,可能为角楼或碉堡之类的建筑物遗迹。在土城四周墙上及东城墙基散存有很多大型粗绳纹板瓦。板瓦有灰色和红色两种,火候均很低。按此土城周长计算,古城面 积仅为0.24平方公里。这两座古城与海昏侯墓园相距不远,应与“海昏”有着密切的关系。尤其是 “紫金城”遗址紧靠海昏侯墓园东北部,规模较大,目前被考古专家认定为西汉海昏侯国都城。游塘 古城遗址,据明代方志记载,为传说中的“昌邑王城”,也与汉废帝故昌邑王海昏侯刘贺活动相关。有学者曾认为“海昏初治昌邑城,故址在今鄱阳南湖西南岸游塘村,后徙今永修西北艾城,可见海昏东部辖境,至少可达今南湖西鄱阳南湖西南岸一线”。虽然游塘古城是否曾西汉海昏县治仍需要史料证明,但今新建区滨湖地带为西汉海昏侯国的封地所在,当毋庸置疑。
按照汉代惯例,王子侯一般应依托所封地同名县而立国。 那么,考古发现的海昏侯国遗址所在的新建区滨湖地带,应该属于西汉豫章郡海昏县的范围,今属于南昌。但南昌县和新建县(今新建区)地方志并没有海昏县历史沿革的记录。 因此,有理由怀疑,新建区滨鄱地带原本属于西汉海昏县,在海昏侯国设立若干时间之后才划归了南昌县。 这又涉及南昌历史发展沿革问题。
关于南昌建县并在汉代成为豫章郡治的问题,学术界一直有许多不同的看法。 近年有学者通过对古代文献记载的历史地名、历史事件和地貌环境、文化遗址等进行一系列地对照考察,提出了汉代豫章郡治不在今赣抚平原上的南昌,而是位于古鄡阳平原核心区的鄡阳。 1982年江西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在都昌县四望山泗山村进行的考古勘探的古城遗址,极有可能就是汉代豫章郡治,即郡县合一的鄡阳古城。 这一研究初步回应了关于汉代豫章郡治、南昌县区域与海昏侯国地望在历史文献记载中的诸多矛盾问题。 不过,豫章郡治鄡阳说,虽然指出了汉代豫章郡治的地望不在南昌县城而在鄡阳县城,但可能忽略了汉代豫章郡治有一个由古鄡阳平原向今赣抚平原迁移的过程。
论者认为“在南朝初期,彭蠡泽一带发生了剧烈的地壳运动,彭蠡泽的水体发生了巨大变化,此后现代鄱阳湖的南部迅速形成,淹没了鄡阳平原,以古彭蠡泽、鄡阳平原为中心的豫章郡,逐渐演变为以鄱阳湖及鄱阳湖平原为中心的江西地区,而随着赣南、赣东及岭南地区的开发,南昌遂持续成为地域性的经济、政治中心,这与两汉时期的豫章郡已经大不相同。 ”但根据谭其骧、张修桂等历史地理学者研究,鄡阳、海昏、历陵三县在刘宋时期被撤废并不是由于地震导致彭蠡泽湖水南侵淹没所致,而是自全新世以来,这一地区的新构造运动本身即具有强烈下沉的性质,鄡阳平原河网交错的地貌景观经长期沉降,逐步向沼泽化方向演变所致。无论是地震导致湖水南侵,还是地质沉降导致沼泽化,都是这一地带的行政区划在南朝刘宋时期被撤销原因。需要指出的是,鄡阳平原的沼泽化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即使按彭蠡泽水在东晋时期越过婴子口没过鄡阳平原的观点,也不能排除在此之前这里已经开始沼泽化过程。 昔日河网交错、水路发达的豫章郡核心地区,经济社会呈衰落趋势,鄡阳城在鄡阳县在撤废之前就已经不能胜任郡城的重要作用。将郡治迁往其他地势较高的城池势在必然。
首先,鄡阳城在豫章边郡中的战略地位逐渐下降是郡城南移的原因之一。
西汉初年的豫章郡是与南越和闽越交界的边郡,郡县设立的主要目的是控制江湖之间的交通 孔道,承担起对越人的防御和进攻等军事作用。“豫章十八县分布的特点,一是依凭自然形势,靠近江河湖泊;二是分布密度小,地区间置县不平衡;三是军事战略意图明显,边防地位突出。”尤其是鄡阳处于豫章郡水系枢纽,具有豫章郡战略中心地位。 据《汉书·地理志》和《水经注》等史籍的记载,汉魏六朝时期,豫章水(湖汉水、赣水,今赣江)在南昌县南汇合盱水(今抚河)和蜀水(今锦江)之后,东北经昌邑城东合缭水主流(冯水,今潦河)即进入鄡阳县境内;余水(今信江)经余汗县(今余干县)又西北至鄡阳县城附近入赣江,鄱水(今饶河)经鄱阳县南、武阳乡北,又西注赣江,缭水支流复自修水分出,东北流至鄡阳西北入章水。 章水在鄡阳县城附近汇合余水、鄱水和缭水支流之后,又西北出松门,至今都昌城西合修水。
可见,鄡阳是“总纳十川,同臻一渎”的赣江总枢纽。 而在而修河、赣江、抚河、信江、饶河等豫章郡五大河流下游,分别设置了海昏、南昌、南城、余汗和鄱阳 5 县,显然是豫章郡根据郡域中 5 大河流要塞重地所设立,目的在于捍卫豫章郡城鄡阳,可有力地起到遏制南越和闽越通过水路进犯中原的企图,同时也能利用鄡阳平原经济优势集结兵员,实施兵力机动调遣出击。豫章郡十八县其余的彭泽、 柴桑县在鄡阳北部,保障赣江与彭蠡湖和长江的交通安全;新淦、安平、庐陵、赣、雩都、南埜等沿赣江溯源而上的县,是针对南越国分设的从鄡阳至赣南接续转运兵员粮草重要水路军事交通据点;艾、宜 春、建成等县,则负责鄡阳沟通与长沙国(汉初豫章郡一度属焉)的联络以实现战略后援的目的。
总之,不但鄡阳一带是豫章郡经济社会最为发达的中心地区,而且从西汉初年战略态势而言,鄡阳城也居于豫章郡的军事核心地带。 然而,从汉武帝分别平定南越和闽越之后,豫章郡的战略地位由边郡军事区转化为连接海疆的内地缓冲区。鄡阳城在豫章郡的军事核心地位也就大大下降,已经具备郡城转移的客观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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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南昌城最晚当在东汉时已经成为豫章郡治所。
尽管鄡阳城曾为豫章郡治的迹象十分显著,但是也应指出,历代地方志记载南昌城为豫章郡治不可能是空穴来凤,必定有历史的记忆作为根据。 《汉书》、《续汉书》都把南昌作为豫章郡的首县列在《地理志》《郡国志》之中。 最早有明确时间记载南昌为豫章郡城的文献是北魏郦道元的《水经注》:“赣水又北径南昌县故城西,于春秋属楚,即令尹子荡师于豫章者也,秦以为庐江南部。汉高祖六年(公元前201年),始命陈婴定豫章置南昌县,以为豫章郡,治此,即陈婴所筑也。”郦道元此说未明所据。西汉南昌筑城问题,因史料记载缺乏,是一大历史公案。古本《水经注》原有“灌婴定豫章置南昌县”的记载,清代人考据学家根据《史记》《汉书》等记载更为“陈婴定豫章置南昌县”。除了有灌婴、陈婴筑城说之外,还有罗珠筑城说。然而,《水经注》言“高祖六年”“置南昌县,以为豫章郡,治 此”并筑城这一时间,恐以汉高祖“六年冬十月,令天下县邑城”所推论,两汉史籍中并没有南昌设县筑城并为豫章郡治的明确时间记载。
比《水经注》成书稍早的《豫章记》佚文中虽然有郡治为南昌城一些描写,也没有明确说豫章郡城在西汉初年即为南昌城。 故鄡阳为西汉豫章郡治论者认为:“西汉以前的豫章不在南昌,则是可以确定的。通过西汉初各种资料来分析,“豫章”至少经历过两次迁徙,为此就有三个“豫章”:一是春秋时期长江以北、淮河以南的豫章;二是迁徙到长江以南的“豫章”;三是迁徙到南昌的“豫章”。第一次迁徙发生在西汉初年,此时的豫章郡治不可能还在江北。第二次迁徙,大致发生在南朝时期”。然而,东汉末年袁晔《献帝春秋》记载:“初,豫章太守周术病卒,刘表上诸葛玄为豫章太守,治南昌。”尽管《献帝春秋》没有说南昌何时成为豫章郡治,但这是目前所见最早关于南昌为郡治的文献记录。对此,王谟认为:“实则豫章自置郡,皆治南昌,非始此也。”但王谟并没有明确的史料予以证明。由此可知,按两汉豫章郡治都在鄡阳的观点是不够准确的,早在东汉已有人明确记载南昌为豫章郡治所在。这从《豫章记》描写“徐孺子墓,在郡南十四里,曰白杜亭。……至今谓之谢君亭”也可以得到佐证。 徐穉(孺子)是东汉末年处士,被多次辟举不就,其子徐胤亦为隐士。 徐孺子死后由其子孙葬于家乡南昌当无疑问。《豫章郡》所说的“郡南”即指郡城南昌之南,不可能远在百里之遥的鄡阳城南。
这说明,豫章郡治第二次南迁的时间最晚不会超过东汉末。从王莽把鄡阳县更名为豫章县来推测,在西汉末年,鄡阳很可能仍是豫章郡治。王莽新朝把豫章郡更名为九江郡,郡治在豫章县(鄡阳城)未变。东汉重新复名为豫章郡之后,班固(公元 32—92 年)编《汉书》把南昌列为豫章郡之首县,说明在班固在世的光武帝建武至和帝永元年间,南昌在豫章郡各县中的地位已经大大上升,不会等到东汉末年才成为雄踞豫章的郡城,很可能在东汉建立不久,豫章郡治就已经移到了南昌。 刘表推荐诸葛玄为豫章太守时,“治南昌”只是沿袭前任而已。
第三,南昌成为豫章郡治为南昌城的拓展提供了必要条件。
如前所述,鄡阳平原的沼泽化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处在这个过程中的鄡阳城,无论是从水陆军事交通来说,还是从生产生活供给来说,都越来越难以适应郡城应具备的条件。一旦南越、闽越军事威胁解除,把郡治从鄡阳转移至地势较高的地方势在必行。
从鄡阳平原周边来看,北部是彭蠡新泽,东西部均为丘陵、山地,只有南昌位于平原以南的赣水边,将郡城移至南昌仍可控扼豫章郡主要水路交通线。东汉时期把豫章郡治所从鄡阳改为南昌是完全可能的,而且,西汉初年所筑之南昌城只是县城的规模,南昌在改为郡治后扩大范围甚至另筑新城,也势所必然。
《水经注》言“赣水又北径南昌县故城西”,此“故城”为何?长期未有定论。明代曹学佺《大明一统名胜志·南昌府志胜》卷一记载,“志曰:灌婴定豫章,今祀为城隍。 其庙在府治子城东。 故南昌县 有灌城乡及灌婴井。又,灌婴城即今之黄城寺也。”此后,郦道元之“南昌县故城”即“灌婴城”之说,为诸多南昌地方史志编修者所引用。 既有“故城”必有“新城”。一般认为,新城是今南昌老城区范围所在,唐以来即以为此城,盖无异议。上世纪80年代,有学者提出了今南昌城始于晋代之说。近年,又有学者认为“古代南昌城是一体发展的,城址建造好之后,后代只是在前朝旧城基础上有所扩大增筑,并未完全废弃汉城而辟一新地建造新城。”
“灌婴城”说或“古南昌城一体”说,只是汉、唐(晋)南昌城发展的方位不同而已。 从规模来说,南昌汉代“故城”,在《豫章记》《水经注》记载的年代,已经被更大范围的南昌城所取代。论者以《晋 书》《通鉴》有关记载推断南昌城始于晋代,但并没有明确的史料为“始建”证据。 从豫章郡治在东汉时或由鄡阳迁至南昌来推断,南昌城的扩建或改筑很可能就发生在东汉时期,扩改目的是为了适应南昌作为豫章郡新治所建设的需要。 这从考古资料亦可以可到佐证。学者对南昌城区附近出土的汉晋六朝时期墓葬进行了列表统计,截至 2013 年,在124处古墓中,两汉时期48处,东吴时期17处,两晋时期38处,南朝时期21处。其中,两汉时期墓葬主要以东汉为主,超过40处。西汉时期的墓葬只有个位数,而且多在西汉中期以后至西汉末年。2013 年以后出土的西汉海昏侯墓园断代始于宣帝神爵三年(公元前59年),也属于西汉中期以后的墓葬。由此可以认为,东汉时期,南昌城有过一次大规模的拓展,意味着南昌城由普通的县城发展成了规模较大的郡城。
第四,西汉海昏侯国区域或在东汉时期划入南昌县
东汉时期,南昌县因升格为豫章郡治所,县域户口也有必要予以增加,以便提供更多的赋税徭役,来满足郡治更多的衙署、官僚、掾吏和兵员等的消费需求。在这种情况下,将原来海昏县域所在的今新建区滨湖地带的海昏侯国户口划归南昌也就顺理成章了。
在两汉书《地理志》和《郡国志》记载中,豫章郡户口总数由西汉平帝时的67462户351965口,增长到东汉順帝时的406496户 1668906口。资深江西地方史专家许怀林先生曾撰文指出了豫章郡户口迅猛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地持久的生产发展和人口增殖的结果”,所论极是。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一时间段里,豫章郡户口尽管呈几何级数的增长,但郡内县级单位却只仅仅增加了 3 个,分别是在赣水流域增设石阳县,在盱水流域增设临汝县,在修水流域的支流缭水增设建昌县。可见,增设的3个县的目的,是分别加强赣江沿线庐陵—石阳—新淦—南昌、缭水沿线建昌—海昏—南昌和盱水沿线南城—临汝—南昌3条水路交通线运转保障。这一方面说明,南昌的交通枢纽地位大大上升,一旦放弃鄡阳,南昌即可取而代之成为豫章郡的中心;另一方面也可看出,到东汉中后期,豫章郡户口分布格局跟西汉没有太大变化,仍集中于郡内主要水系流域的交通节点上。
在新增的这 3 个县中,建昌县治在后世几经变化,其地望记载不一。然而,古籍记载该县是和 帝永元十六年(104 年)从海昏县分割出来,这是十分明确的。 紧靠南昌县北部的海昏县,是豫章郡开发历史最为悠久的区域之一,也是西汉时期豫章郡最为富庶的县域之一。在西汉宣帝时期,海昏县就以超过 4000 户的赋税实力,提供了海昏侯就国豫章的经济基础。经过 150 年左右的发展,尽管历经战乱,到东汉中期,海昏县的户口过万是完全有可能的,但根据应劭“荆扬江南七郡唯有临湘、南昌、吴三令尔”,可见海昏县在东汉仍旧设长而非设令,户口显然不及设令的南昌县。考其个中缘由,或为南昌县升格为郡治后,为了增强郡治的实力,将原本户口可能过万的海昏县分割,一部分划出新设建昌县,另一部分划出增益南昌县。 海昏县划给南昌县的这一部分户口所在区域,即海昏县与中的原西汉海昏侯国,也就是今南昌新建区大塘坪乡、铁河乡和昌邑乡等“章江西境”滨湖地带。从此以后,刘贺受封的海昏侯国就与海昏县(东汉亦为侯国)在地理上戛然分开,后世只有永修、奉新、安义、靖安、武宁等地方史志编修者将海昏县上溯为本县之沿革,也就可以理解了。 至于新建县(今新建区)地方志未将海昏县作为本县沿革,仅列南昌、宜善、宜丰、西昌、豫章、锺陵等古县名,而没有海昏之说,主要是因为新建县从设立之初就是从南昌县划出。汉献帝十五年,南昌县被割据政权孙吴一分为三,析为宜丰、锺陵和富春。宜丰古县即“南昌章江之西境也”。这是新建地区第一次从南昌县分割出来。但未过多久,两晋恢复南昌县,宜丰县省入。南朝刘宋时期,“以故宜丰地置西昌县”。这是其第二次从南昌县分割出来。隋统一以后西昌县与南昌县合并称豫章县。到唐武德五年(622 年)又短暂地将刘宋时期的西昌县恢复,这是其第三次从南昌分离,后南昌县之名或为锺陵、或为豫章、或为南昌,直到北宋太平兴国六年(981 年)正式将南昌县西北境包括昌邑在内的 16 个乡划出成立新建县(今新建区)。今新建区在长期沿革中,辖区会有些许变化是肯定的。其中,近代一次较大的变化,就是在 1954 年把吴城划归永修县,而永修县即以海昏县
为前身的原建昌县。由此可见,虽然地处赣江西岸的新建原为海昏旧地,是西汉海昏侯国所在,但自从划归郡(州、府)治所辖之后,新建县治还曾与南昌县治长期同处南昌府城,海昏历史的记忆逐渐淡入南昌和永修的地理沿革,而不再具有海昏县历史沿革的追溯。海昏历史仅停留在新建地方志有关昌邑王、海昏侯的爵秩分封、胜迹、古迹等篇章之中,故新建旧志有“天狗夹汉而西,贺国海昏,昌邑是城,人去土存,吾境亦有是哉”之说,即暗示该县虽为刘贺就国豫章之所在,但海昏县治并不在这个区域之内。
上述分析主要是基于海昏侯墓园的考古发现,为揭示西汉海昏侯国所在区域及其所在的海昏县地理沿革确定了地理坐标。由此可以得出如下几点认识:一是西汉宣帝所封海昏侯国当在豫章郡海昏县域之内;二是海昏侯国封地在东汉时期已经从海昏县划归南昌县所属(今属新建区);三是海昏县治的地望应在西汉海昏侯国遗址范围之外去探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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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西汉海昏县治地望陈说驳议
关于西汉海昏县治所在地,历史上记载和传说不一,主要有如下 2 种说法:
一是海昏县治在今永修县治西北的艾城。
谭其骧主编《中国历史地图集》第二册将西汉时期和东汉时期的海昏县(侯国)治均标注在今永修县治西北附近。其依据或为《一统志》“海昏故城,今建昌县治。汉置县,后为昌邑王贺封国。后汉亦为侯国”。《江西通志》亦取其说,流传较广。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 84:“海昏城,今(建昌)县治。 汉初属豫章郡。 宣帝废昌邑王为海昏侯国於此。 ”明清时期,建昌县治艾城(今艾城镇)。 建昌县始名东汉永元十六年,直至民国三年(1914)更名建昌县。比较明确的治所变动是1949年9月。其县治由艾城迁至东南约5公里处修河北岸的涂家埠(涂埠镇),1980年又迁入修河南岸的今县城,与老县城涂埠镇隔河相望。 旧志所说“今建昌县治”即艾城。 据此,《续汉书郡国志汇释》编者按云:“海昏国故城,在今永修县西北。 ”即定位于艾城。
先不论艾城镇是否为两汉时期海昏县治所在,此说认为海昏县即海昏侯国,推而言之,县治即侯国都城。 然而,西汉县制与侯国制度在体制上有所不同。东汉的侯国虽然名义上属于分封体制,但实际上等同于县级行政区划。
虽然《汉书·王子侯表》有海昏侯国“建武后封”的简略记载,但是它很可能不再是有西汉王子侯继承的封邑。 沈约的祖先沈戎在曾“仕州为从事,说降剧贼尹良,汉光武嘉其功,封为海昏县侯,辞不受”。这似乎可映证东汉的海昏侯国与西汉的海昏侯国有本质的不同。有学者指出:“东汉大多数县是在县、侯国、邑三种建制之间频繁转换,因此东汉大多数侯国、邑其实就是县,它与县的不同之处在于当有列侯、女性受封者出现的时候,县的建制就转化为侯国、邑,并且按照朝廷规定给列侯、女性受封者的户数提供给列侯、女性受封者食邑。 所以,东汉郡国制就县一级行政单位而言,县占绝对主导地位,同时那些存国时间很长(始封列侯长期拥有此侯国并传嗣于后代)的少量侯国也有封土之实。 ”《续汉书·百官志五》载:“列侯,所食县为侯国。 ”“诸王封者受茅土,归以立社稷,礼也。”注引胡广曰:“列侯归国,不受茅土,不立宫室,各随贫富,裁制黎庶,以守其宠。”又“每国置相一人,其秩各如本县。……但纳租于侯,以户数为限。”故东汉的海昏侯国与西汉不同,与海昏县实为同一单位。 东汉时期的海昏侯国地望应与西汉海昏县合而为一,或治于西汉海昏县城。《三国志·太史慈传》:“(孙)策于是分海昏、建昌左右六县,以慈为建昌都尉,治海昏。”可见,东汉末年海 昏国(县治)虽仍为重镇,但军事管理机构却为“建昌都尉”而不称“海昏都尉”,海昏的重要性已被建昌所取代。尤其是三国东吴孙虑曾被封为建昌侯,这以后也未见海昏侯存世,说明东汉海昏侯国已被建昌侯国取代。《晋书·地理志下》豫章郡所统 16 县中尚有“海昏”的记载。雷次宗《豫章记》曰:“宋元嘉二年(425 年),废海昏,移建昌居焉”。海昏建制正式退出行政地理区划。
西汉海昏侯国在东汉时期既划为南昌县而脱离了海昏县,又因不再用汉家血嗣而逐渐废圯。但后世借重汉家名望,号为“昌邑城”,地望当仍在原址。海昏侯国的城郭与建昌县治不同,始终在缭水汇入赣水的出口附近未变,但因古今水道变迁,已经难以还原《水经注》的描述,以至于长期以来,关于海昏侯国遗址不仅于史无征,而且也难以确认其城郭之所在。所幸的是,海昏侯墓园的考古发现和紫金城址的考古探测,为明确海昏侯国遗址的地望提供了较为准确的坐标。 西汉海昏侯墓园的考古发现,直接否定了“海昏故城,今建昌县治”之说。
从2011年开始,考古工作者在南昌市新建区铁河乡陶家村西紫金城遗址及铁河古墓群、大塘坪乡观西村墎墩墓等5平方公里的方位进行了考古勘探调查,并于2015年围绕墎墩墓发掘了西汉海昏侯墓园,证明了这一带遗址的性质即西汉海昏侯封地中的生活区和墓葬区,是西汉海昏侯国遗址所在。而艾城位于海昏侯国遗址西北面,两者直线距离约有20公里之遥。可以肯定地说,艾城不可能是西汉海昏侯国都城。按这一说,也就不可能是西汉海昏县治。既然“废海昏,移建昌居焉”,唐宋建昌县治艾城,那么,艾城是东汉海昏国(县)都城(县治)吗?也缺乏明确的史料记载。不过,如前所述,东汉已将西汉海昏侯国所在区域从原海昏县划至南昌县,所以,东汉海昏国行政区划不再包括今考古发现的西汉海昏侯国遗址所在之地,而且,建昌县自东汉从海昏国(县)分置之后,直至南朝刘宋元嘉二年与海昏县合并,其间有 321 年之久,海昏、建昌的历史沿革经历了多次分合、划割等变化。东汉建昌县治地望也有变化,并非设于今艾城镇。 后世的建昌县治并不等于汉代的海昏县治。
明清时期,建昌地方史志编修者依据海昏县即海昏侯国的观念,认为既然海昏县并入了建昌县,那么海昏城、昌邑城都应包括在建昌县范围之内。 正德《南康府志》卷 7《古迹》《建昌县》:“昌邑城,在(建昌)县北六十里,汉废昌邑为海昏侯,此其处也。”康熙《建昌县志》沿其说,并引雷次宗《豫章记》云“汉宣帝废昌邑王为海昏侯筑城于此”。然而,这在旧志中,记载颇有矛盾,与今所谓“昌邑城”实际地望也不相符。万历《新修南昌府志》载:“昌邑王城在郡城北六十里,汉封昌邑王贺为海昏侯,今名游塘城,即此地也。或云城头乃旧城基。”郡城指南昌,“游塘城”至今仍在南昌市新建区昌邑乡游塘村,位于海昏侯墓园以东直线距离15公里处。仅管正德《南康府志》比万历《南昌府志》成书更早,但以考古发现的西汉海昏侯国遗址为坐标,游塘古城比正德《南康府志》所载“昌邑城”距 海昏侯墓园近得多,更有可能属于西汉海昏侯国遗址范围之内。同时,旧志又有“汉海昏侯刘贺墓在昌邑城内”的记载,如果属实,此昌邑城显然不可能是“游塘城”。《一统志》又谓“昌邑王墓,在建昌县北六十里昌邑城内。有大、小二塚”;《建昌县志》:“海侯昏刘贺墓,在县西北六十里昌邑城内,有大坟一所,小坟二百許。 旧称百姥塚。”类似记载在有关方志中大同小异,但位于建昌县(今永修县)北面的这些记载,已经都被海昏侯国遗址考古成果所否定。 这一说认为海昏城是建昌县治艾城,或者认为海昏侯所谓“昌邑城”在建昌县西北,显然与目前考古发掘不相符。
考之所谓“废海昏,移建昌居焉”,其含义为废除了海昏县建制,将建昌县治移居到原海昏县城所在地。由于海昏的建县比建昌更为久远,又有海昏侯(昌邑王)国的历史光环,所以,建昌县长期被认为是海昏县继承者,或曰海昏县是建昌县的前身,故建昌县(今永修县)自古即有“海昏秀域”之称。
早在唐代已经已经有人将建昌县称之为海昏县。 唐代著名散文集柳识于大历二年所作《草堂记》,开篇即道:“海昏县东北一二里有澄陂,永泰初,检校左司郎中兰陵萧公置草堂于陂上。”因为海昏县早在南朝刘宋时已经被废,所以这里所说“海昏”显然就是指唐建昌县。但唐建昌县的地望在何处? 杜佑《通典》卷一百八十二州郡十二洪州:“建昌,汉曰海昏,昌邑王废后迁于此,故城见在。”同时代的《元和郡县图志》卷二十八江南道四《洪州》:“建昌县(紧,北至州一百二十二里),东三里,故海昏城,即昌邑王贺所封。今县城则吴太史慈所筑。”这两条记载都表明唐代已经把建昌县认作汉代的海昏县。而且,海昏城仍然存世,不过已是遗址,所以称为“故城”或“故海昏城”。这两条材料也都明白无误地指出了刘贺的封地到唐代已是建昌县,但海昏侯国的城邑并不是建昌县治所在。 而且,《元和郡县图志》的注解还把建昌县放到了洪州治所的南面,称“北至州一百二十二里”,显然是与实际地望不相符的。故明清地方志均将此改作“南至州一百二十二里”,建昌地望被定在南昌北面的艾城。 由此可以推测,唐代人只知道海昏县是建昌县的前身,但是,建昌县治在此之前曾迁徙多次,反而对曾经作为海昏县治的地望,已经不是十分清楚了。
北宋乐史《太平寰宇记》称“建昌县,旧海昏县也”。《旧唐书·地理志三》:“建昌,汉海昏县,属豫章郡。后汉分立建昌。”南宋吴曾《能改斋漫录》:“修水在分宁县北,东南经县治。 又经武宁县东北,流六百里至海昏,又东流一百里入彭蠡湖。”显然,其所说的“海昏”是指宋代的建昌县。乐史亦曰:“修水在(分宁)县南百二十步。……东流屈曲六百三十八里,出建昌城,一百二十里入彭蠡湖是也。”这与吴曾所说基本符合。这说明,宋代建昌县治之地望已在今永修县艾城镇。直到清光绪年间建昌知县董沛还说:“建昌,古海昏也。”
当然,“废海昏,移建昌居焉”这一表述并没有确指海昏县治地望所在。明清时期的地方志一般就将当时的建昌县治认作海昏县治。但实际上,建昌县从东汉设立,历经分置新吴县、合并海昏县,再到安义、靖安和武宁的分置,两千年来,其县治的地望有好几次的变化。总的趋势是由缭水上游向中、下游迁徙,一度迁到废县“海昏城”和太史慈城(详后),最后迁至修河下游的艾城镇。 可见,以宋代以后的建昌县城定位汉晋时期的海昏县治,还有许多矛盾难以克服。探寻西汉海昏县治所在,应追溯更早的记载,还原其本来的地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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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海昏县治曾在今永修县吴城镇芦潭村附近。
1987 年编修的《永修县志》认为:“汉高祖六年(前 201 年)置海昏县,县治设吴城芦潭西北。”又:“(海昏)县治,初设吴城芦潭西北(今江益红星贾家山附近)。 后因南朝宋嘉二年(425 年),鄱阳湖南移,地壳下沉,迁海昏县治于艾城。 因此,民间有‘沉了海昏县,立起吴城来’之说。”上世纪 70年代,芦潭村曾有人挖水圳时在离地面约2米深处就挖到过一段麻石条铺成的街道。每到枯水季节,该村临修河的陡坎边便会现出几排巨大的木柱,其间沉积着厚厚的陈年谷壳和瓦砾,还可找到铜钱,当地百姓说这便是昔日“海昏仓廒(粮仓)所也”。据说风平浪静的时候,村北蚌湖还隐约可见水中的城址。
这个说法很早就有。清人吴名凤《建昌修圩记》云:“建昌,古海昏也。今芦镇有海昏城旧址,在合兴、沙港诸圩之间。吾周历水乡月余矣,每出门必问诸水滨。 始恍然於海昏之所由名也。”康熙《建昌县志》记载:“海昏故城,芦潭东北二里许。春涨万顷,冬则城址俱现。世传洪水漂没,好事者往观,辙得故瓦,腻润可克砚材。”同治《建昌县志》记载大同小异:“海昏故城,芦潭东北二里许。春涨万顷,冬则水净潭清,城址微现。好事者往观,辙得故瓦,腻润可克砚材。”这个城址在康熙是可以“俱见”的,到过了一百多年,到同治时只能“微现”了,现已经沉入湖底,可见历史之悠久。
吴城的历史亦可以追溯到秦汉,据说秦人曾有移民居此,又传说东吴大将太史慈筑城于此,故名。吴城在西汉海昏侯国遗址东北约20公里,地理关系紧密。但是,吴城水中的遗址是否为西汉海昏县治,旧志并未明确,且故城遗址所在方位,旧志与新志记载有所不同,现芦潭在吴城镇西北,与镇隔修河相望。所谓“沉掉海昏县、飘起吴城来”的传说,意指汉代的海昏县已经沉入了鄱阳湖底,代之而起的是赣江入鄱阳湖口处的吴城镇。由于海昏侯墓园的发现,证明海昏侯国遗址在今鄱阳湖西面,并没有完全被湖水吞没。因此,如传说所中沉入湖水的“海昏”城,肯定不是海昏侯国城邑,而是指海昏县城。这个沉入湖中的海昏县城,其地望也只可能在被发现的海昏侯国遗址之东面。这个城址可能因地质沉降出现沼泽化,在南朝以后被放弃,后又逐渐被湖水所没过。郦道元《水经注》 曰:“缭水又迳海昏县,……县东津上有亭,为济渡之要。 其水东北迳昌邑城,而东出豫章大江,谓之慨口。”可见,在南北朝时期,海昏县城、昌邑城俱在。昌邑城“沉掉海昏县、飘起吴城来”应是后世很晚的传说。而且,海昏县城位于缭水(南潦河)昌邑城上游,即海昏县城在昌邑城的西面。 既然海昏县城都已沉入湖中,东面的昌邑城就更早被淹没了。但事实是,昌邑城在诸多地方志记载中并没有消逝,尽管所记载的昌邑城地望或有所不同。根据这一说,当西汉海昏县城不适宜居住之后,东汉以后海昏国(县)治所便向西迁往地势更高处,最后在刘宋时期被并入建昌县治,即今艾城镇。 因此海昏县治就由海昏侯国的东面迁移到了海昏侯国的西面。
不过,这种传说折射的历史过程,其可靠性是值得怀疑的。因为,直到两宋时期,鄱阳湖南湖仍为吞吐型时令湖泊,洪水时茫茫一片,在枯水期束水如带。《读史方舆纪要》江西鄱阳湖记载,每年枯水季节,“湖面萎缩,水束如带,黄茅白苇,旷如平野”,仅余重湖性质的“鹰泊小湖”。历史地理学家研究认为,当时的鄱阳湖,即使在洪水季节,湖水深度一般也不大。如果其中有被废弃的汉海昏县城遗址,在两宋时期仍应时隐时现。可以肯定,在早于宋代五六百年的南北朝时期,鄡阳平原尚为沼泽一片,并没有形成烟波浩渺的大湖泊。在这种地貌中,突兀一个古老的县城遗址,不会不被世人所知。而且作为著名的汉代古县城,一定会在南北朝至两宋期间的地志、图录、笔记中留下蛛丝马迹。可是,郦道元在《水经注》中仅仅描绘缭水中下游海昏县城,而对“昌邑城”以东的城址只字不提。故海昏县城沉入鄱阳湖底的传说并不可靠。
仔细分析“沉海昏,起吴城”这一传说,其核心意思并不是“海昏”而是“吴城”,强调的重心是吴城镇的兴起。 吴城镇位于永修县东北部,在修河与赣江汇流并入鄱阳湖之处。吴城原名吴城山,据 传因三国时东吴将军太史慈于山上筑土城而得名。其地原属于汉代海昏县境,“且稽此地,固汉海昏仓廒所也”。明清时期,吴城镇是江西有名的商业市镇,但据学者研究,“在官修的明代方志中,还找不到一个正式建制的‘吴城镇’。在往来文人的诗文中,也只称‘吴城山’或‘吴城驿’。在明人王士性《广志绎》和其他地理书中,后人所谓‘江西四大商镇’中唯独不见有吴城镇。这说明至明后期,吴城规模尚有限,很可能还不是正规建制的‘镇’”。 直到清康熙以后,吴城镇才成为“五方杂处,千烟火”的“西江巨镇”。“从乾隆到咸丰以前的百余年间,是吴城镇商业经济发展的鼎盛时期”。由此可见,“沉海昏,起吴城”的传说不会出现在吴城尚未兴起、鄱阳湖也未正式形成的宋代以前,很可能是在明代后期至清代中期,为附会吴城市场经济的兴盛,而追溯该地曾有过汉代海昏荣光的一种夸耀说法。 显然,这一传说所能反映的汉代海昏县或海昏侯国的历史就极为有限。 传说中所谓沉到鄱阳湖中的海昏县,既不可能是西汉海昏县城,更不可能是已被考古发现的海昏侯国遗址。
三、《水经注》西汉海昏县治地望考论
方志记载史迹大多根据前人文字加以转述,或有考订,也难免“鲁鱼豕亥”,故应查考最原始的记录加以映证。 由于两汉史料缺失,目前所见与“海昏”地望有关的最早文献材料是北魏郦道元的 《水经注》。由于赣江至鄱阳湖区域在唐宋以后地理变化较大,所以,要了解汉晋六朝时期这一带的地理情况,《水经注》应该比唐宋以后的有关记载更为可信。《水经注》关于海昏县的记载在《赣水》中,其文曰:
“又有缭水入焉。 其水导源建昌县,汉元帝永光二年(笔者注:当为东汉永元十六年),分海昏立。缭水东迳新吴县,汉中平中立。缭水又迳海昏县,王莽更名宜生,谓之上缭水,又谓之海昏江。分为二水。县东津上有亭,为济渡之要。 其水东北迳昌邑城,而东出豫章大江,谓之慨口。昔汉昌邑王之封海昏也,每乘流东望,辄愤慨而还,世因名焉。其一水枝分别注,入于循水也。”
郦氏这一段文字仅有百余字,但包含了丰富的史料信息,对于判断西汉海昏县治的地望有极大地帮助,试做一分析。
第一,以注文所述缭水所经新吴县为地理坐标,可知此缭水即赣江下游修河水系中最大的支流潦河的南支—南潦河。
这段注文是在经文“(赣水)又过南昌县西”之下一段很长注文的结语。整个注文约2000字,主要是描写赣水流经南昌直至鄡阳的沿途风物景观和人文故事,同时也记录了赣水在这一段的支流汇入情况。注文在讲述了盱水和浊水分别从南昌南、南昌东注入赣水等情况之后,接着记录了赣水流到鄡阳北部又有餘水、鄱水注入,最后才是这段文字说明缭水注入入赣水的情况。从郦氏对缭水十分简略的叙述来看,其流经的地理行政区划由西向东包括建昌县、新吴县、海昏县、昌邑城(即海昏侯国城址),虽然地名与今变化很大,但根据流域中有新吴县的记载,可以确定缭水即今南潦河无疑。
南潦河是修河最大的一级支流潦河南支。一般认为,南潦河发源于奉新百丈山,自上富以上为上游,是河流的发源段,坐落于高山峡谷之间,水流湍急,瀑布直泻而下,落差较大,河面较窄,宽度约15-70米之间,河底多乱石、漂砾,基岩露头,坡降陡;上富至会埠为中游段,河面稍宽,约100—150米左右,河底多为漂砾、卵石和粗砂,坡降逐渐减弱;会埠至店前山汇合口为下游,河面宽阔,一般在200-450米左右,河底多为粗、细沙,坡降平缓。南潦河中、下游流过的上富、会埠和奉新3块盆地,地势较平坦水流缓慢。由于经常山洪暴发,缭水有规律的涨落,洪水退去时留下的淤泥在河谷两岸盆地逐渐形成大片肥沃土地,使得这里很早就具备适宜人类居住、农业生产并形成古代聚落的条件,如上富冶城遗址就有从。
能之所以能确定缭水即南潦河,系以其言及新吴县为地理坐标作为判断。新吴县即今奉新县。东汉中平中年设新吴县之后,除隋代一度并入建昌之外,直到南唐保大元年(943年)时才更名,是缭水流域唯一具有设县历史2000年以上的古县。万历《新修南昌府志》卷 22《古迹》奉新条下有“故县,在二十都盘山之上。”康熙《江西通志》卷 25《古迹》:“奉新故县,在二十都盤山之上。”今奉新县会埠镇有故县村,距奉新县城冯川镇约15公里。“位于会埠镇宋家塅东北七公里南潦河南岸深湾处”。唐神龙二年(706 年),新吴县治迁至南潦河下游北岸冯川镇(今奉新县城)后,此地即称为“故县城”,省作“故城”。《名胜志》亦云:“汉灵帝中平中分海昏置新吴县,故城在今奉新县西三十里。隋省入建昌。 ”“新吴故城,在奉新县西三十里。”另外,“汉因迁江东冯氏之族于海昏西里,赐之曰‘冯田’,水因名之。”所以缭水在新吴(今奉新)段又称为“冯水”或“冯川”。由此,可确认郦氏所描写的缭水即南潦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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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从关于缭水的发源地和下游水口的信息,对照今南潦河现状,可见缭水下游地理地貌发生了很大改变。
注文“其水导源建昌县”一语,说明当时的建昌县为缭水发源地。 汉代分海昏所置建昌县,其地望在今奉新县山区,与后来县治位于修河、潦河下游的建昌县(今永修县)不是同一行政区划。郦氏曰建昌“汉元帝永光二年(前42年)分海昏立”,不知所据。因班固《汉书》未载,一般认为恐其误也。按《续汉书·郡国志》原注,建昌从海昏分置在东汉和帝永元十六年(104 年),郦氏将其提前了近146年,且明确记“汉元帝”,这就未必是把“永元”讹作“永光”,如此失误,亦十分可疑。不过,郦氏关于建昌县地望的记载应是可信的。 因此,汉代建昌县的范围处于缭水上游,而不可能包括从源头到出口的整个缭水流域,否则,东汉位于缭水流域的新吴、海昏两县都不复存在了。根据这一记载,东汉至南北朝初期,缭水流域同时并存的县至少有3个,按从上游到下游历数,分别是建昌、新吴、海昏。 缭水上游的建昌、新吴都是从原西汉海昏县分置而来。东汉在海昏缭水下游和修水下游的大部分地区,未见有分置行政区划的记载,除西汉海昏侯国遗址所在范围外,包括今安义、靖安、永修等大部分地区,当仍属于海昏县(东汉为侯国)范围。直至孙策控制江东以后,在修水、缭水流域设立建昌都尉,行政区划的重心才逐渐由海昏转向建昌,而建昌县治也由缭水上游向下游迁移。所以,有必要设定缭水某处地理参照物,作为判断西汉海昏县治地望的坐标。缭水之名今已改为潦河,又有南潦河与北缭河之称,在文献中经常混用,以至于造成误解。 如同治《安义县志》卷一以县西由南河、北河合二为一的“龙江水,本名缭水”。与《水经注》所称缭水其实并非同一条河流,今称之为“北潦河”。北缭河的南、北两支,又分别称为“北潦南河”和“北潦北河”,两河在安义县龙津汇流,亦称“龙江”。北缭河在长埠雷家与南潦河并流为潦河(亦称北潦河),再至永修县涂埠镇山下渡汇入修河(即郦氏所言“循水”,一说“循”系“脩”之讹)。此即郦氏所言缭水经过海昏县后“分为二水”,“其一水枝分别注,入于循水也”。然而,郦氏所述缭水经过海昏县后“分为二水”另一支水则
流向东南方向的赣水:“其(一)水东北迳昌邑城,而东出豫章大江,谓之‘慨口’”。郦氏所言南潦河这一走向,又与今潦河出口不符。 考察潦河全流域,今南潦河与北潦河汇合后,已经没有“东出豫章大江”的河口了。这说明古今河道发生了很大改变。潦河本在流经万埠镇下游不远处分东、西两股,或称左、右二支。西股为潦河干道,东流至涂家埠,与修水合并流入赣江。东股为潦河支流仍称南潦河,又称马口河,从茶园东南向经建昌、新建流入赣江。据《修河志》记载,1978 年潦河治理工程将堵东股堵塞并流。根据谷歌卫星地图显示,1978年潦河东股支流被堵旧水道大多或改为茶园、稻田、菜地、鱼塘,或为湿地、沟渠、荒地。旧水道至永修县马口镇潺口周家仍有马口河,河道本并入潦河干流,1978年在潦河治理中于大港头附近也被堵塞,⑥但此处仍有南潦河地名。 这说明,被堵塞的潦河东股支流本来是南潦河的延续,这与郦氏所记缭水分为两支基本相符。 但今潦河从安义县万埠段开始,其走向及其东南沿岸地理地貌发生了很大变化。另外,在大港头以东已难以辨别出古代水道及其走向,仅存湖泊、溪流、农田和鱼塘。 然而,沿潦河东岸至永修县城西面,有大量地名与河湖相关,如江湖村、荆湖村、荆湖圩、郝氏湖、上洋洲、下洋洲、下洋、下洋圩、荞麦塘、牛角湾、湾头湖等,可以看出,这一带地貌是经过长年对河湖围垦而形成的,有的湖泊、鱼塘还可见旧水道原形。可以推测,缭水(南潦河)马口河段在马口镇以东断流并入北缭河之前,很早就可能是缭水的旧水道。所以,缭水下游(潦河东股支流)已经与郦氏记载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南潦河东股如不被堵塞,水道将与北潦河并行,继续向东穿过今永修县城区,东流至南昌新建海昏侯国遗址附近汇入赣江古水道。永修县城区虽然经过长期的开发建设,已是城市形态,但仍然保留了许多湖泊,城东还有大面 积湿地。从永修县东至新建区海昏侯国遗址,则是部分东西向河港和大片围垦的农田、陂塘和村庄。其中,有些河港直接东入鄱阳湖,有的则在海昏侯国遗址附近汇入赣江,如蚂蚁河、铁河等。由此可以想见,在汉晋时期,缭水有一支(南潦河)与另一支(北潦河)及修水并行东向奔流,在这一带留下了水道的痕迹。如果《水经注》记载不误,缭水入赣江之口或许就是这众多水道之一。但是,由于这一带在宋代就已经成为水涨水落的滨湖地带,失去了汉晋时期赣江下游河流汇聚、港汊纵横的原貌,现存的河流、河段哪一处是缭水原有的水道,已经难以辨认。缭水“慨口”应该在海昏侯国遗址以东的某一湖区之中。
第三,通过对缭水走向、行政地理和景物的表述,可初步判定西汉海昏县治所处相对方位。
这一段注文有一个很鲜明的叙述特点,即按照缭水发源地至水口的地理顺序,描写了沿水道自西向东的行政区划及其相关人文和自然信息,其中,描写最多的是有关“海昏”的内容。一是指出了海昏县所在方位大致处于新吴县下游“分为二水”之附近。 郦氏先叙述缭水发源于建昌县,然后说经过新吴县、海昏县,再说“分为二水”,按此顺序,可以知道海昏县在新吴县和缭水分支之间。 由谷歌卫星地图可以看到,南潦河虽然自西向东有不少小河溪流汇入,并在安义县长埠镇雷家村与北潦河并流,但能符合“分为二水”记载的河道,唯有1978年被堵塞的潦河东股支流,才称得上缭水较大的分支。这就为判断海昏县地望提供了地理坐标,而且这里位于奉新县城冯川 镇以东,符合“冯田”在“海昏西里”的地望。二是指出了县城东面有渡口亭障之类设施。 郦氏所说的缭水“分为二水”之处,基本上可以作为确定西汉海昏县治的地理参照物标记,就其附近人文地理面貌而言,这里恰好是安义县的万埠镇和东阳镇隔岸相望之处。 现代潦河早已是一桥飞渡成为了通途,但直到清代,这里仍是缭水津渡之要。万埠镇即万家埠,通名为“埠”的地名,具有很强烈的古越人聚落特征,专名“万家”,则折射出这里可能很早就是户口汇聚之所。三是指出这一段河流的别名为“上缭水”或“海昏江”。“上缭水”似乎可以理解为缭水之上段,也就是指缭水在“分为二水”以上的河段,这里正是汉晋海昏县治附近,所以也称为“海昏江”。“海昏江”则是因为江水贯穿海昏县而得名。《太平寰宇记》卷 106 以《水经注》所云即“因其水经海昏县谓之上遼水,又谓之海昏江”。这也从另一方面反映出“海昏”是缭水流域历史最为悠久、范围最为广泛、地位最为重要的行政区域。西汉海昏县治位于缭水中游,“分为二水”的“上缭”。以海昏县为封地的海昏侯国(后世称“昌邑城”),则在缭水“分为二水”之东股出赣江的“慨口”以西。
综上,《水经注》是最早记载西汉海昏县治地望文献材料,分析郦氏这段注文,可以看出,整个缭水流域是古代海昏所在,其中心地区当在缭水的中段。 根据《水经注》的记载,今安义县万埠镇或为西汉海昏县治之地望,似应符合历史的逻辑。
作者:江西师范大学海昏历史文化研究中心赵明
文章原载2020年《地方文化研究》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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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及1至4楼所述部分内容与史籍文献及地质科学文献等数据模型检索结果不相符合,部分内容观点错误。1海昏侯国是在西汉时期(汉宣帝元康三年,公元前63年)汉宣帝下诏封昌邑王刘贺为海昏侯(汉代各县命名时,有些依地理位置与自然环境,依地理位置命名的通常有阴、阳等方位字,有些依历史遗迹与事件命名,例鄡阳县,昏不属汉代方位字,所以海昏县并不是某海或某湖西边而得名,海昏县的名称由来也是依历史事件,海昏,原词晦昏,词义同昏晦,意思是指刘贺比较昏晦。)。海昏侯国在今南昌市新建县北部一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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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8楼 发表于: 07-04
2海昏县在今天的永修、安义、靖安、奉新、武宁境内及新建东北部分。汉代是郡国并行制,郡由中央派官员负责,诸侯国由贵族子弟负责。诸侯国王通常居住在诸侯国的都城或重要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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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秦末汉初时期鄱阳湖地区降水充沛、温暖湿润,鄡阳县城位于江西东北区域主要河流下游,主要为沼泽平原(九江王英布在兹乡遇难,兹同滋,即河流交错、沼泽地貌),虽然水上交通便利,但是陆路交通不便,易攻难守。汉代郡治选址都是根据《宫宅地形》《堪舆金匮》等相地术,选择易守难攻的地方。南昌刚好位于赣江、修水、信江、袁水等河流的平原地区,易守难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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