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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城(都昌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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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都昌县公安局、生态环境局、人民检察院、农业农村局在鄱阳湖芗溪水域,组织开展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14000多斤鱼苗被放入湖中。 当天下午4点,在鄱阳湖芗溪水域,一辆辆载满鱼苗的运输车,将鱼苗运至放流点。随后,各部门工作人员整齐排列,一起将鱼苗送入湖中;入水的鱼儿欢快畅游,不一会儿,就向鄱阳湖深处游去。 2023年7月至10月期间,李某霞、江某国、江某南等18人为牟取利益,在鄱阳湖平池湖水域非法捕捞大量鱼类水产品销卖获利,其行为违反了鄱阳湖“十年禁渔”政策,给鄱阳湖生态环境造成了损害,阻碍了鄱阳湖生态环境修复。2023年10月,都昌县公安局联合渔政,主动出击、连续奋战,成功的破获了该系列案,并于2024年2月移送永修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024年4月,永修县人民检察院坚持“公益诉讼+恢复性司法”的理念,同我局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生态放流的方式修复受损生态环境。4月29日,18名涉案当事人共同凑资购买了1.4万斤青鱼苗到鄱阳湖平池湖水域开展“偿生态债、还鄱湖美”增殖放流活动。 放流活动引来大量沿湖群众围观,起到了以案释法、现身说法的效果,进一步增强了群众禁捕意识,铭记“生态债、生态补”,决不可以身试法、触碰底线。同时,该活动在彰显法律威严的同时,还体现了司法温度,实现了生态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都昌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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