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部书,是1982年我访问鄱阳湖后建议江西省的同志写的。那时我不仅讲了写这样一部书的重要意义,而且还对它的基本框架讲了一套设想。我还说这本书写成之后一定为它写序。我的建议被采纳了。写作班子很快地组织了起来。经过将近五年的努力,这部书快同读者见面了。现在是我应该实践自己诺言的时候了。
书稿使我很满意。它是我希望看到的一部对某个大流域进行国土经济学研究的科学著作。它既对自己的对象——鄱阳湖区的自然条件和自然资源、鄱阳湖区开发的历史及其对生态的影响,作出客观的科学的描绘和分析,并且从这些客观实际出发,提出开发整治鄱阳湖区生态经济系统的理论设计和对这个地区发展的战略进行了系统的研究。这样一些内容,正是1982年提出基本框架时我希望在书中包括进去的。不过现在书中所写的,比我当时设想的丰富了许多,完善了许多。
我认为,这样一部著作,为对鄱阳湖进行开发整治作出决策,提供了系统的科学根据。在这部书中有必要的资料和讨论,因此具有相当大的说服力。我相信读了这部书之后,大家会同意我的这个看法。
当然我这么说,并不意味着这部书是完美无缺的。恰恰相反,我认为——我相信此书的作者们同样认为——它会有这种或者那种不足之处,出版之后专家们会对它提出补充或者修正意见,同时我这么说,更不意味着作为鄱阳湖开发整治的科学根据,有了这样一部著作就够了。也恰恰相反,我认为一—我相信此书的作者们同样认为一一需要有更多的人写出更多的科学著作为同样的事业提供科学依据。事实上,这部书也只可能吸收了到1987年为止的专家学者们的研究成果,在这之后我见到又有不少人写文章、作演讲提出许多宝贵的看法。像鄱阳湖这样一个对于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有重大关系、问题很复杂,而且情况又处在不断变化中的一大块国土,决非只出版几部著作就可以穷尽对它的认识的。
我一直有这样一种看法:在对于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作出决策时,所根据的应该是详尽的研究报告,也可以说,应该是各种形式的科学著作。只听取口头汇报或者研究一下书面的请示来作出重要的决策,应该说是不科学的。至于凭“简报”或者新闻单位的报道就作出决策当然那更不是认真慎重的工作态度。因此,专门的长篇大论的研究报告或科学著作对于决策常常是必要的。我多次听到这样一种议论:负有决策责任的人很忙,不可能读长篇的研究报告,因此我们只要简单地写一点东西给他们就可以了,去写详细的科学报告也许是一种浪费。我不同意这样一种看法。我认为一个负有决策责任的人,他的基本职责是保证自己决策的科学性。因此他不仅要了解有哪些可供选择的主张,而且要了解这些主张的根据是什么。如果在决策时不去认真审查这些主张的根据,很容易发生失误。决策者应该要求人们在提出一种主张时把自己的根据充分地写出来,作出严格的科学论证。应该尽可能亲自阅读这样的著作,因为这些著作是决策科学性的基础。我想这大概也是要求领导干部年轻化的一个原因,年龄较轻的人可以有更好的精力去看更多的东西。
当然任何人的精力都是有限的。负有决策责任的人工作尤其繁忙。不应该要求他们阅读所有的研究报告。要求他们去读所有有关科学著作,就更不应该了。这是事实上做不到的。尽管这样,决策者还是应该特别重视作为决策根据的研究报告和科学著作的写作。即使没有时间仔细地去看,也要关心有没有这样的材料。我认为决策者应该要求在作出决策前自己手边拥有这样的材料。审查一下,提出的主张究竟是否“有书为证”。在对某种主张发生某种怀疑的时候,他就可以从这样的书中把有关论据找出来,研究一下对自己这种怀疑是否已经作了回答。当然,决策者在作出决策前可以采取这样一种办法:组织另外一批专家,同这些著作的作者背靠背或面对面地对这些材料进行评论,看看专家之间存在一些怎样的分歧或补充的意见。当然要做这样的工作应该有一个前提,那就是先要有人写出这些材料,如果事先没有写出详尽的材料,这样的工作就根本不可能进行了。
我认为由于提建议、作论证的人和负责作出决策的人,他们在工作中的地位不同,他们工作的性质,从而工作的内容、工作的方法也就不同。这一点是没有疑问的。但是这两种人工作的界线,不是绝对的。决策者自己有时也要直接去做某种研究工作。而为决策提供研究成果的人,为了使自己的研究成果更扎实可靠,为了使自己的研究成果得以推广,也常常要离开单纯的研究工作者的身份,认真去考虑如何才能使自己的主张得到决策者的采纳,因而也常常要做一些似乎超出一个纯粹的研究者范围的事情。
比方说,研究者可以组织起来,对可供选择的各种主张作比较研究。这种组织讨论和评论的工作,就不再属于提出某种可供选择主张的范围,而是对决策者去做更多的服务。对这种不同的主张进行比较本来是决策者自己要做的事情,现在研究者替他做了。这样做的结果大大减少了决策者的劳动。从效果上说这样做可以帮助决策者提高决策水平,也可以缩短从提出可供选择的主张到作出决策的时间。
当然这样的工作仍属研究的范围,因为它还只是帮助决策者,而不是作出决策。作出决策仍是决策者的事情。但是我们可以说,同样是研究工作者,可以有离决策者比较远和比较近的区别。一般的研究工作者,离决策者比较远,而决策者的谋士——或称智囊,则离决策者比较近。同样,研究成果也有离决策比较远或者比较近之分。不少为决策提供科学根据的科学著作,不是可以批准实施的方案,而只是一般地提出许多主张,它们就是一种距决策比较远的研究成果。如果人们提出的是一个具体方案,这种方案就是离决策比较近的研究成果了。总之,不论研究者和研究成果,都可以按照离决策的远近分做若干层次。上面说的对可供选择的方案进行比较研究则是一种离决策很近的研究工作。
呈现在我们面前的这部《鄱阳湖研究》则既有离决策较远的,也有离决策较近的研究成果。
从已经取得的研究成果出发,把自己的主张研究得更具体些、更深入些、更准确些、更细致些、更周到些,使自己在表达这些主张的方式上,做到讲得更明确些、更生动些、更尖锐些、更有力些,这样的工作我认为是应该做、必须做的,这样的工作虽然不能说是从研究向决策前进,但是它对于整个决策可以起到好的作用。在研究者提出自己的主张到作出决策之间,往往会有一个相当长的时间,这一段时间都可以利用来完善自己的主张、加强自己的论据,设法使决策者便于作出决策,减少决策者的劳动,减少决策的范围,缩短决策所需的时间,以便使自己的主张容易被采纳,在实践中发挥作用。因此我们要善于把这个时间抓住。
我还有一点看法想在这里说一下的,那就是研究者不应该让自己的研究成果停留在原来的地方。就鄱阳湖的研究者来说,我认为《鄱阳湖研究》写作的完成,是对鄱阳湖研究的一个新的起点,不是它的结束。具体的建议是,我们可以在这部书发行之后,组织一下对此书的评论讨论的工作,把对这部书提出的评论、讨论作为进一步推动鄱阳湖研究的契机。而《鄱阳湖研究》的作者们在完成这部巨著之后,也要继续开展研究工作,继续积极为鄱阳湖的研究、为鄱阳湖的开发整治作出更多的贡献。
(转自1988年6月版《鄱阳湖研究》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
1988年4月1日
(于光远,1915年7月5日——2013年9月26日。原名郁锺正,上海人,经济学家,马克思主义理论家、哲学家。主要从事哲学、经济学等领域的研究)
(《鄱阳湖文学研究》2024夏季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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