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24年农村二女户不再生育和农
村独生子女家庭子女中考加分工作的通知
一、加分对象的条件
1.申请加分的考生(是指应届生,历届生不能重复享受
)本人和父母双方的户籍均为本地农村户0;
2.属农村独生子女,是指已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
证》父母双方只有一个孩子 且实施了上环节育措施的农村家庭
子女;
3.属农村二女户不再生育家庭子女,是指父母双方只生.
育两个女孩且实行了结扎手术的农村家庭子女。
二、受理开始及截止时间
2024年3月8至4月20日
三、所需材料
1、审批汇总表-式四份,申请审批表-式两份,由学生
学校提供;
2.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父母双方页户0复印件;
3、考生户籍地村(居)委会证明:是否农村户口,婚姻
、生育子女的家庭基本情况,乡(镇)证明:, 上环或结扎等节
育措施情况说明,考生属独生子女的,须提供独生子女证复印
件,考生父母离异或再婚的须提供离婚证或离婚协议复印件或
者乡镇人民政府出情况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