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都昌法院以巡回审判形式,到当事人家中妥善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据悉,原告张某与被告曹某经人介绍相识,结婚8年有余,并育有一子,现跟随原告生活。现原告以夫妻感情不和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了解到本案被告由于多年前外出务工时不慎摔伤,导致卧病在床行动不便,为了减轻当事人诉累,承办法官决定赶往当事人家中巡回审理该起案件。
在调解过程当中,尽管被告身体不好,仍坚持要求直接抚养小孩,而原告是外地人不想与小孩分开。承办法官耐心细致做调解工作,原被告达成一致意见,抚养权仍归被告,但考虑到被告的身体原因,小孩由原告照顾监护,并自行承担相应的费用,被告也表示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给予原告一定的经济帮助。至此,该案得到圆满解决。(陈姣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