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都昌县协警有执法权吗?》一帖的回复
2023年1月4日上午,都昌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县城中队民警带领辅警在万里大道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工作,个别交通参与者因违反交通法规被处罚后,通过网络质疑交警执法行为。对此,都昌交警本着以人为本、“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回复如下:当前,全国各地公安交警在公安部的统一部署下开展“减量控大”事故预防工作,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也是工作重点之一。安全头盔在发生交通事故时能够最大限度地保护人的头部不受伤害,大大降低了驾乘人员的伤亡率,能有效保障群众生命安全。路面执勤执法,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是交警的本职工作、职责所在,处罚不是目的,而是通过这种方式,让群众更加牢固地树立交通安全意识,做到安全文明出行。另,根据《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的相关规定,辅警队伍是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开展行政管理和服务人民群众的辅助力量,是公安机关的有机组成部分,辅警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警务辅助工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支持和配合辅警依法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