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县纪委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
近日,中办、国办印发了《做好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央纪委印发了《关于做好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 省市纪委也对相关工作行了具体部署。为持续推进正风肃纪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监督推动。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增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实现县委提出的“翻番倍增”目标和“产业优先、绿色发展、团结实干、快速崛起”战略提供坚强保障。要督促各级党组织及其“一把手”落实主体责任,把元旦春节期间各项工作,特别是有关正风肃纪的要求摆上重要日程,以“节点”为“考点”,扛起抓作风抓纪律的政治责任,聚焦“关键少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紧盯关于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调整转段平稳有序、关心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满足群众节日物质文化需求、做好群众出行保障、保障公共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决策部署落实情况,跟进监督、做实监督,坚决纠治思想麻痹松懈,责任落实不力,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不顾实际“一刀切”、层层加码等问题,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二、紧盯重点问题,严肃查处曝光。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坚持严字当头、寸步不让,以钉钉子精神纠治“四风”问题,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要通过政治谈话、约谈提醒、批评教育等方式警示制止,对顶风违纪、屡教不改、情节恶劣的坚决严肃惩治,持续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要紧盯节日期间易发的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或者福利、公车私用等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力度,对快递送礼、收送电子红包、在隐蔽场所吃喝等隐形变异问题露头就打,对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行为从严从重处置,及时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有力震慑。要推动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坚决防治年底突击花钱搞“四风”,节礼过度包装、渲染奢侈氛围等问题。要聚焦岁末年初以总结部署工作等名义加重基层负担的形式主义问题,着力纠治随意向基层派任务、要材料过多过频、同一内容视频会议层层套开、“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等问题,保障党员、干部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抓落实。要着眼保障人民群众度过安定祥和的节日,大力纠治在疫情防控、民生保障、帮扶救助、安全生产等方面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要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借助大数据、信息化等科技手段,及时精准发现“四风”问题。要从领导机关抓起、从领导干部严起,推动其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带动各级清廉过节、节俭过节。
三、坚持查改结合,一体推进“三不”。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坚持“三不”一体推进,把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肃惩处有机结合起来。抓住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问题深化整治,清除不正之风潜滋暗长的土壤,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要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契机,坚持纠“四风”树新风并举,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牢记“三个务必”、践行“三严三实”,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严格家教家风,力戒奢侈浪费。要立足职责推动移风易俗,盯住党员、干部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等重点问题强化监督,推动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从实际出发纠治歪风陋习、倡树文明风尚。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和外出报备制度,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遇有重要紧急情况第一时间请示报告、稳妥处置,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坚持执纪必先守纪、律人必先律己,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带头抵制“四风”、弘扬优良作风,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善于斗争,面对各种“围猎”、诱惑时刻保持高度警觉,主动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坚决防治“灯下黑”。(廉洁都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