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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城(都昌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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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应该是呵护孩子们成长的“园丁”,却化身“大灰狼”伸出魔爪…… 本应该是三尺讲台教书育人的老师,却触犯法律锒铛入狱…… 首例从业禁止 近日,都昌县检察院以猥亵儿童罪对补习班教师杜某依法提起公诉,并在《量刑建议书》中建议法院判决对其“从业禁止”,即禁止其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工作。11月30日,县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采纳检察机关的全部量刑建议,判处杜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终身禁止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 该案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实施以来,都昌县检察院首次在刑事案件的量刑建议中提出从业禁止的建议。 案件情况 2022年暑假期间,被告人杜某在自家开设补习班,趁给被害人小红补课之机,对小红多次实施猥亵。后因家长发现异常后报警,杜某被抓获归案。 办案检察官对整个案件进行依法审查后,认为被告人杜某在案发时作为校外培训教师,本应教书育人、明礼知耻,却在其教学过程中,猥亵未成年学生,严重违背职业道德,其师德败坏,主观恶性明显,不仅触犯了法律,也给未成年被害人身心造成严重损害。为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坚持对性侵害未成年人行为的“零容忍”态度,防范被告人再犯风险,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同时在社会层面起到监督和警示作用,达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的效果,根据《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都昌县检察院依法对其提起公诉,并建议禁止被告人杜某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该建议最终被法院全部采纳。(都昌县检察院 李梦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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