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都昌县纪委监委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紧盯群众身边“微腐败”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驰而不息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截至目前,共查处“微腐败”问题50起50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8人,通报曝光1期2起2人。
精准选题,靶向施治。重点聚焦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等民生领域,征求群众意见、多次讨论研究,整理出8类整治项目、12个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具体问题,坚持问题导向,有的放矢地推进集中整治,做到对症下药,靶向治疗。
明确分工,压实责任。集中整治工作由县纪委监委抓总统筹,12个具体问题由16个县直单位牵头主抓,相关县直单位相互配合,党风政风监督室协调推进,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组加强督促指导,县委巡察办将集中整治情况纳入巡察监督范围,各乡镇同步推进。县纪委监委对整治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部门进行约谈,一级一级压实责任,不担责就问责。
强化监督,严肃问责。畅通举报渠道,通过都昌廉政网、“廉洁都昌”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开举报方式,让群众反映问题更方便快捷。利用政治谈话、明察暗访、约谈提醒等方式加强监督,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中梗阻、股梗阻;吃拿卡要、雁过拔毛,特别是集中整治期间顶风违纪的依规依纪依法从严从重查处,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人民日报客户端江西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