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顽瘴痼疾整治内容的公告
按照全国、省、市、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部署要求,进一步推进顽瘴痼疾整治工作,现对都昌县公安局顽瘴痼疾整治内容面向社会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一、监督举报具体内容
1. 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问题(“三个规定”即《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的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2. 有案不立、压案不查、降格处理及违规取保候审等问题;
3. 违规违法办理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问题;
4. 违规插手、干预经济纠纷问题;
5. 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的问题;
6. 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财产问题;
7. 公安民警涉酒违纪违法问题;
8. 其他突出问题。
二、监督举报方式
如有投诉举报线索、有关意见建议请通过以下方式反映:
1.投诉举报电话:0792-2121553(8:00—20:00)
2.投诉举报信箱:九江市A071信箱;九江市长虹西大道420号环贸中心A座1楼大厅、九江市市民服务中心主楼A座1楼大厅、九江市市民服务中心西附楼信访大厅1楼市民投递信箱。
3.受理时间:截止日期为6月15日。
4.受理范围:受理反映都昌县公安局民警问题的来信来电。
三、有关要求
举报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问题,对捏造实事、诬告陷害的,将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都昌县公安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