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都昌法院调解一起合同纠纷案,妥善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维护了民生权益,保障了社会稳定。
案情回顾
4月6日,原告某贸易公司向法院提交财产保全申请,要求查封、冻结被告某建筑公司财产和资金账户。案件承办人前往建筑工地,了解到被告现经营的项目是本县拆迁户安居工程,如贸然实行保全措施,可能影响该安居工程的施工进度。
调解过程
案件承办人在征得原告同意的情况下,决定暂缓采取保全措施,先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案件承办人耐心、细致地做工作,在不影响建设单位如期交房、保障民生的前提下,原被告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双方矛盾纠纷得到妥善化解,切实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占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