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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城(都昌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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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我已经将小孩的抚养费支付给了申请人。”日前,被执行人张某在接到江西省都昌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小额执行团队工作人员的电话后,主动还清了所欠的抚养费。 谭某因离婚纠纷被张某诉至都昌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小孩由谭某抚养成人,张某每年底支付谭某抚养费人民币9000元。之后,张某未按期履行义务,谭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人立即向被执行人张某打电话进行沟通,告知不履行生效判决文书的法律后果,并且耐心释明婚姻家庭法律法规,并告知必须依法履行调解书确定的抚养费给付义务,同时享有定期探望小孩的权利。 张某听完执行法官的耐心解释,主动承认了错误,并且表示,自己会尽快把钱筹好,将抚养费支付给申请执行人。于是,就有了开头的一幕。(黄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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