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蔡岭火车站广场停车收费标准的通告
为完善我县火车站广场车辆停放秩序和停车服务收费政策,提高停车资源配置效率,规范停车服务收费行为,根据江西省发改委(赣发改收费〔2016〕960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政策的通知》和九江市物价局(九价费字〔2017)20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九江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通知》精神。经物价局价审委员会研究同意,决定于2018年3月1日实行收费。
收费标准如下:
1、九座以下(含九座)小型车临时进入停车场40分钟内免收停车费,超出40分钟至2小时内5元,停放2小时以上每小时加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时计算,下同)24小时18元封顶,若超过24小时,每小时加收1元,但在24小时内不得超过18元。大货车不得入内。
2、非机动车、的士、中巴、大巴另设有停车场,不得收取停车费。
3、以上停车收费标准为试行标准,试行期为半年试行期满后,将下发正式收费标准。
都昌县城市管理局
二o一八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