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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昌一参保个体户因灾损失严重 期待保险公司尽快理赔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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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都昌镇)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20-07-24
    七月份以来,洪灾给我县个体工商户造成巨额财产损失,商铺淹没,货物尽毁。位于春桥乡春桥街十字路口的兴鑫购物广场受灾严重,店内监控、冰柜等电器损毁,货物受洪水浸泡无法出售,损失金额达一百余万元。

    经营兴鑫购物广场的余建华,于今年6月15日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市分公司,购买了个体工商户财产保险。7月8日灾情发生当天,余建华便联系了保险公司前来定损理赔。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几次来到超市清点受灾情况,但截至发稿仍然没有任何消息。

    由于一直未完成清点工作,兴鑫购物广场大批受洪水浸泡的货物至今堆积在仓库无法处理,不仅对店主本人生活造成困扰,也成为灾后影响人民健康的安全隐患。在此,希望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市分公司尽快完成理赔,让受灾群众恢复正常的生活秩序。(都昌县融媒体中心 记者 曹嘉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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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汊港镇
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20-07-24
保险公司也就两不赔而已,这不赔,那不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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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20-07-24
回 丶惜城何处 的帖子
丶惜城何处:保险公司也就两不赔而已,这不赔,那不赔。 (2020-07-24 10:22) 

说的很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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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墩乡
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2020-07-24
保险公司说这个不影响再次销售,不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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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合乡
只看该作者 地下室  发表于: 2020-07-24
保险公司也就两不赔而已,这不赔,那不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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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20-07-24
关注后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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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都昌镇)
只看该作者 6楼 发表于: 2020-07-24
呵呵,不能说你保了一百万的额度,就咬着这个一百万左右的额度去写,有了保险要理赔是对的,但不能过于夸张,保险公司会复核的,实在一些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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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7楼 发表于: 2020-07-24
用户被禁言,该主题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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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山乡
只看该作者 8楼 发表于: 2020-07-24
你的店里没有保险合同里说的东西,所以不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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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山乡
只看该作者 9楼 发表于: 2020-07-24
你如果不去读个研究生,你是看不懂保险合同的。我估计你的保险费4000元,最多赔5000元,因为保险合同是这么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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