蝴蝶是仲春时节的一道风景,就如诗圣杜甫在《江畔独步寻花》中写到:黄四娘家花满蹊,千朵万朵压枝低。留连戏蝶时时舞,自在娇莺恰恰啼。有了蝶舞、花开、莺啼,春天的风景就有了色彩、芬芳、动感、韵律,就能给人予视听嗅觉的全方位享受。那对对双双缠缠绵绵飞舞的蝴蝶,更能触发才子佳人的无限遐想。
蝴蝶是美丽的,不必说被列为中国的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的金斑喙凤蝶,不必说世界知名的各式异蝶,也不必说色彩艳丽的豹纹蝶和各式凤蝶,体态异样的双眼蝶或者枯叶蝶,就是那体色单调的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菜粉蝶,其翩跹舞姿同样是春天里的风景。倘若是群蝶斗艳,便是画家的百蝶戏春图,倘若是大户人家的花园,又会有美女扑蝶的精彩。
蝴蝶之美,让人们忽略了它们曾为毛毛虫的经历。或者,因为蝴蝶之美,人们把毛毛虫当做丑小鸭——那是天鹅的童年。
与雪中送炭式的寒梅报春相比,蝴蝶闹春常常是锦上添花添花式的,或者,这便是蝴蝶虽美于文人墨客笔下远不及梅的理由。
蝴蝶之美是锦上添花式的,有花的地方就有蝴蝶,花越多蝴蝶就越多,花越香艳蝴蝶就越美。然而,蝴蝶的锦上添花与世俗人的锦上添花迥异。所谓世人锦上添花的多,雪中送炭的少,那是喜欢攀龙附凤的人企望回报。蝴蝶是几乎不求回报的,它们那软管一样的虹吸式口器,决定它们只吸食一点点花蜜,而不会对花或者叶造成一点点伤害。而且,它们在吸食花蜜的同时帮助植物进行了传粉。站在植物的角度,之所以长出甘甜的花蜜,其目的完全是为了邀请蜜蜂或者蝴蝶帮助传粉。
关于文人墨客不甚喜爱蝴蝶,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这腹地猜想,这是因为他们的情之“私”:其一,他们把花喻为自己钟情的美女,采蜜的蜂和蝶就被某些人看做“浪蜂淫蝶”;其二,蝴蝶之美在于自由,不能像花一样带回家插在花瓶里,不能任由他们随意的“把玩”。
蝴蝶之美,来自它们的对美的崇拜。于自然界的弱肉强食之中,鲜艳夺目的色彩很容易招来无妄之灾,从而丧身敌口,是以绝大多数生物都要把身体伪装成与环境一致,在生物学中这叫保护色,就像变色龙,即便是威猛无敌的狮,山林之王的虎亦如此。如果说在野外见到一只鲜艳的蛙,一只色彩斑斓的蜘蛛,你一定要小心,这在生物学中叫警戒色,表明它们身藏剧毒。就像蜈蚣,就像马蜂。只有蝴蝶和鸟类除外,美而无毒。这源自蝴蝶对美的崇拜,它们认定只有形态美的才能生育后代。越是美就越容易招致危险,因而最美的又能生存下来的就一定是优秀的。变色龙的保护色不过是懦夫的躲避,而蝴蝶的美则是勇敢者挑战。
蝴蝶之美,在于它们与花为伍,与春天作伴。这是锦上添花,更是“物以类集,人以群分”。倘若你“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则你低矮茅屋与人家豪华大厦相比亦会“何陋之有”。而如果整天混迹于丑陋、罪恶、自私之中,就会像那绿头的苍蝇,虽然色彩斑斓,却让人觉得更脏,更丑,更恶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