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交通运输部关于九江汽车长途运输集团都昌公司赣G98185车辆在3月21日至4月20日疲劳驾驶共计时长3523分钟的通知,我局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以县道专委牵头、交通运输局和交警大队协同运管的联合调查组,对九江汽车长途运输集团都昌公司赣G98185都昌至珠海班线客运车辆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并要求局运管股加强监督,拿出整改意见,督促该公司对赣G98185客车驾驶员的违法违规行为落实整改到位。
5月13日,通过局安全监督股与交通运输部动态监控抽查人员对接工作,检查组按照交通运输部动态监控抽查情况全面仔细地对照该公司4G监控及车辆运行轨迹反复核查,核查情况如下:赣G98185客运车辆(珠海班线全长1396公里),共有三名驾驶员,分别为:叶任平、魏梦光、邵尤国,驾驶员证件齐全,执有九江长运集团上岗证。因2020年疫情原因,该班2020年3月21日首发班,有双班驾驶员换班记录,相关记录已经截图。交通运输部动态监控抽查(3月22、25日、4月3、8、11、19日)均显示的违法违规情况,检查组经仔细核查4G监控和车辆运行进出站台账该车均未发班,产生疲劳的原因是车辆到站或修理厂后,未及时关闭电源,导致监控系统默认车辆处于营运状态,造成系统累计营运时间过长而显示疲劳驾驶的情况发生。具体情况如下:3月21 日该车从珠海发班返回都昌,次日凌晨0:00运行在蔡岭至都昌县城路段(该路段共29KM), 0:33到达车站,到站后驾驶员未关闭电源,监控平台显示车辆运行状态,3月22日未发班;3月24日从珠海返回都昌,次日凌晨0:00在县城境内汪墩三中路段,该路段至县城共1.5KM,0:02到达车站,到站后驾驶员未关电源,促使监控平台显示车辆运行状态,3月25日未发班;4月2日从珠海返回都昌,次日凌晨0:00该车在福银高速至都昌县城路段,该路段共115KM,1:40到达车站,到站后驾驶员未关电源,促使监控平台显示车辆运行状态,4月3日未发班;4月7日从珠海发班返回都昌,次日凌晨0:00该车在县城境内,徐埠至都昌县城该路段共19KM,0:21到达车站,到站后驾驶员未关电源,促使监控平台显示车辆运行状态,4月8日未发班。4月10日从珠海发班都昌,次日凌晨0:00该车在县城境内蔡岭,该路段共29KM,0:33到达车站,到站后驾驶员未关电源,促使监控平台显示车辆运行状态,4月11日未发班;4月18日从珠海发班都昌,次日凌晨0:00在杭瑞高速湖口至都昌县城路段,该路段共72KM,0:54到达车站,到站后驾驶员未关电源,促使监控平台显示车辆运行状态,4月19日未发班。
3月21、23、24、26日、4月1、6、7、13、17、18日从发班运行驾驶员换班时间记录查询发现:产生疲劳驾驶的原因是该车运行途中进服务区替换驾驶员后没有休息20分钟,违反了《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第三十八条客运企业在制定运输计划时应当严格遵守客运驾驶员驾驶时间和休息时间等规定。
客运企业监控人员未按照该《规范》第五十二条:客运企业应当在客运车辆运行期间对客运车辆和驾驶人进行实时监控和管理。动态监控人员应当实时分析、处理车辆行驶动态信息,及时提醒客运驾驶员纠正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并记录存档至动态监控台账。
根据以上调查结果,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1、行业管理部门对企业相关人员进行约谈,加强对运输企业单位管理工作的指导,督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同时督促被通报企业强化实时动态监控,对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惩处;对动态监控人员未及时提醒客运驾驶员纠正疲劳驾驶等监管行为给予处罚。
2、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管理;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强化对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查找存在问题的根源、落实整改措施。
3、及时召开全县客运企业警示教育会议,并对客运车辆4G监控进行全面摸排检查核查,对重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督促、再整改、再落实,做好“闭环”管理工作。
都昌县交通运输局
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