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行“放管服”改革,优化预防性体检检查流程,方便公共场所和食品行业等从业人员办理《健康合格证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现将《健康合格证明》办理事项公告如下:
一、从2020年4月26日起,食品和公共场所等行业从业人员预防性体检和《健康合格证明》的发放工作由都昌县第二人民医院承担,都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不再开展预防性体检及发证工作。
二、预防性体检从业人员包括:从事食品生产、流通、加工、饮用水生产、药品经营人员;化妆品生产人员;宾馆、美容美发、洗浴等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等。
三、预防性免费体检内容包括:肝炎、痢疾、伤寒、肺结核、皮肤病等既往病史;心、肺、皮肤等常规检查;大便沙门菌和志贺菌培养、甲肝和戊肝抗体测定等实验室检查;胸部透视等。
四、申办流程:从业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及务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到相关执法机构申请领取从业人员预防性体检表,可乘座2路、3路、5路、7路、8路公交直达第二人民医院(门诊二楼体检中心,咨询电话:0792-5216070)进行登记、检查,一周后到第二人民医院体检中心领取《健康合格证明》。
都昌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