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533阅读
  • 5回复

国土部:小产权房严禁登记发证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发帖
947
积分
4643
贡献值
0
都币
5
在线时长: 256小时
注册时间: 2010-10-03
我的老家
县城(都昌镇)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1-11-10

国土部:小产权房严禁登记发证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1月10日 07:00  京华时报微博



  国土部明确农村集体土地确权政策
  小产权房严禁登记发证
  本报讯 (记者 孙雪梅)《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日前发布,其中明确了相关工作的重大政策问题。昨天,国土资源部召开通气会表示,将力争在明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国农村集体土地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并明确指出,小产权房不得登记发证。目前,农村集体土地的确权登记已完成70%-80%。
  确权登记完成逾70%
  昨天,国土资源部召开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通气会。国土部地籍管理司司长朱留华说,目前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正加紧进行,去年颁布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规定,力争用三年时间(即2012年)完成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工作。
  朱留华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截至目前,农村集体土地的确权登记已完成70%-80%,到今年年底应该会有一个更好的结果”。“小产权房”是一些村集体组织或者开发商打着新农村建设等名义出售的、建筑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或是由农民自行组织建造的“商品房”。


[ 此帖被水中莲花在2011-11-10 11:55重新编辑 ]
冰点还原精灵官方网站
 

发帖
2038
积分
49153
贡献值
48
都币
0
在线时长: 279小时
注册时间: 2011-09-21
我的老家
狮山乡
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11-11-10
沙发

发帖
2412
积分
14900
贡献值
75
都币
0
在线时长: 240小时
注册时间: 2009-05-22
我的老家
县城(都昌镇)
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11-11-10
众里寻它千百度,沙发不知在何处?

发帖
4834
积分
4843
贡献值
46
都币
17
在线时长: 2075小时
注册时间: 2011-03-04
我的老家
和合乡
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2011-11-10
这还真不知道是好事还是坏事,
农村中自己建房的难度加大了,
那不是逼着农民买商品房吗?
如果把小产权房放开,
房价可能也许不会有这么高!

发帖
12419
积分
71876
贡献值
50
都币
137
在线时长: 587小时
注册时间: 2006-02-15
我的老家
县城(都昌镇)
只看该作者 地下室  发表于: 2011-11-10
城市的房价高的离谱
老百姓拼死拼活只能自己想办法,自己弄个栖身之处。
而今,农民盖房就成了小产权房,一手捂死老百姓盖房的心。
怎么办?
别问这个该死的执政者,他直接让我们找开发商买高价商品房去!

就为了有个栖身之处,为何这么难?
这个值得铭记的一代。。。

发帖
947
积分
4643
贡献值
0
都币
5
在线时长: 256小时
注册时间: 2010-10-03
我的老家
县城(都昌镇)
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11-11-10
小产权房”是一些村集体组织或者开发商打着新农村建设等名义出售的、建筑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或是由农民自行组织建造的“商品房”。

小产权房”并不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它只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目前通常所谓的“小产权房”,也称“乡产权房”,是指由乡镇政府而不是国家颁发产权证的房产。所以,“小产权”其实就是“乡产权”“集体产权”,它并不真正构成严格法律意义上的产权。说的再直白一些。
     第一类小产权房:占用集体用地或耕地违法建设,将农民集体用地使用权流转,用于商品住宅开发的违法建筑。

      第二类小产权房:在政府划拨或出让的土地上,不按规划功能开发或使用,并将限制销售的房屋直接在市场上销售,具有产权纠纷隐患的不完全产权房。
  第三类小产权房:在军队享有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商品房的开发,之后卖给军人以外的地方居民,俗称“军产房”。
                那么,乡产权房的法律属性如何,其究竟是否合法、能否购买或转让?
        小产权房首先应当明确的是乡产权房只要依法办理了相关审批手续,其就是合法建筑,法律是允许乡村集体在集体土地上建造住宅的。因此,并非只要是乡产权房就是非法建筑,其只是因销售环节存在的一些问题和现行法律法规发生冲突,才让人误认为是非法建筑。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如果您提交过一次失败了,可以用”恢复数据”来恢复帖子内容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