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健康、完善的制度是活动正常进行的保障。上面的管理、监督制度是相当完善,在此谈点个人的体会:
1、组长任期稍短,可适当长些,本人以为1年为宜,可以减少组长频繁更换带来很多不便,并且有利于积累管理工作经验;
2、爱心社区直接管理人员以在都昌本地为宜,这样便于直接、更好的管理;
3、在线管理组成员用户名可以在线通告,这样便于与网友互动;
4、爱心活动策划,不仅仅局限于爱心社区成员的提议,应结合社会多方面的声音,当然最终还是爱心社区管理层民主决定;
5、对于“爱心社区成员在爱心活动期间生活费用一律自理”这点,或者其他正当、合理的开销。倒无必要绝对化,可以在爱心费用内一定限度开支,适度的人性化也是调动大家的积极性。不过应当健全制度管理。
不成熟的想法,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