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交通百千万活动倡议书
各位市民朋友们:
当前,我县交警大队“喜迎七运会,文明交通百千万”活动已经启动。在9月1号日这天,由县文明办,县交警大队、汽车站,县义工团的志愿者们共同倡导、开展的“认领公益岗 共建文明城”文明交通志愿者招募等活动也相继拉开了序幕。为了全面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在我县的深入实施,共同创建和谐交通环境,我们向广大交通参与者提出以下倡议:
一、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不跨越护栏,不争道抢行,做到“红灯停、绿灯行。”
二、不在马路上嬉戏打闹、追逐猛跑,不乘坐“摩的”和“残的”,不乘坐超载车、非法营运车。做到从机动车右侧上下车。
三、非机动车不闯信号灯和驶入机动车道,不在人行道上骑行,不乱停放、不骑车带人、遇有停止信号时,不超过停止线;转弯前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突然猛拐。
四、驾乘摩托车戴好安全头盔,要走机动车道最右侧,不与其它机动车辆抢行。不闯红灯,不鸣喇叭,不超载人员,不超速飚车。
五、驾驶机动车要按照交通信号灯和交通标志、标线指示行驶,服从交警指挥,不争道抢行,不随意变更车道,不乱停乱放、不闯红灯,不开“霸王车”。
六、驾驶机动车不超速超载、不违法鸣喇叭、不酒后驾驶,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或安全头盔;行驶中不拨打、接听手机,不吸烟和吃零食等。
七、驾驶机动车辆要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夜间按规定使用远光灯,不向车外抛洒物品,不污染和破坏交通安全设施。
八、随时提醒家人、亲戚、朋友和邻居,树立文明交通意识,注意交通安全,关爱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做文明交通的倡导者、实践者和守护者。
九、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广大公安民警的车辆驾驶员,要身体力行和率先垂范,为广大市民作出榜样,做守法模范、当文明交通的标兵。
交通连着千万家,安全系着你我他。交通问题是一个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齐抓共管,需要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参与。只有人人增强守法意识,构建和谐社会,创造通畅无阻的交通秩序才能成为现实。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努力,为推进我县社会经济发展创造一个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而努力!
[attachment=14643][attachment=14643] 都昌义工团
2011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