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
都昌县
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10月11日-2017年10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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