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都昌县春园家庭农场委托,我公司为其编制了《都昌县春园家庭农场年出栏1万头生猪生态养殖基地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现向公众公告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征求公众对于项目的意见。
一、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都昌县春园家庭农场年出栏1万头生猪生态养殖基地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都昌县春园家庭农场。
项目地点:都昌县芗溪乡黄坡村塘下坂(N29°18′35″,E116°30′26″)。
都昌县春园家庭农场年出栏1万头生猪生态养殖基地新建项目总投资2033.44万元。项目总定员为30人,年工作时间365天,实行“四班三运转”,每天3班,每班8小时,全年工作时数为8760小时。
二、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1、废气:主要是猪场臭气、饲料加工粉尘和食堂油烟。
2、废水:主要为养殖废水和生活污水。
3、噪声: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主要来源于饲料加工电机噪声、圈舍排风扇、污水处理池水泵、猪只叫声及车辆噪声等,噪声级在80dB(A)左右。
4、固体废物:主要有粪便、沼渣、病死猪、废疫苗瓶、废消毒剂瓶及员工生活垃圾。
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1、废气:猪场臭气主要通过合理布局加强通风、清洗消毒猪舍、加强绿化等措施降低猪场臭气浓度,排放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新建二级排放限值;饲料加工产生的粉尘通过布袋除尘后经15m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
2、废水: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养殖废水和生活污水,拟采用沼气池+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工艺,大部分用于周边养殖基地灌溉,少量废水外排,用于浇灌废水执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水作标准;外排废水排放标准执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
3、噪声:对部分噪声声源比较大的设备进行减震隔音处理后,经距离衰减场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猪粪沼渣经发酵后用作肥料;病死猪和猪胎盘经安全填埋井进行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医疗废弃物交由有危废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三、环境风险分析及防范措施
环境风险:项目通过以下几点措施进行风险防范措施:沼气风险从建设、生产、储运等各方面积极采取防护措施,为防范事故和减少危害,制定灾害事故的应急处理预案;疫病风险通过企业加强日常管理,做好预防工作,经常消毒,并建立疫病监测制度,在疫病发生时能严格按照应急计划执行。通过以上风险防范措施,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工程的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发展政策,项目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良好,工程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经济技术可行,项目不会改变项目区域现有的环境区域功能。因此,本评价认为,在本报告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及达到卫生防护距离要求情况下,项目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是可行的。
五、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与目的:
根据具体建设项目的工程分析以及项目所在的的自然、社会概况以及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对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价,针对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的环境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项目建设带来的对环境造成的污染,从而达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六、联系方式如下:
评价单位: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联系人:肖工 联系电话:17679123309
建设单位:都昌县春园家庭农场
联系人:张总 联系电话:13755228935
七、征求公众意见
征求的意见主要包括:对项目建设的支持情况、对项目选址的意见、对拟建工程施工期和营运期环境影响的态度、对项目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的建议及其它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有关的意见与建议。
欢迎各社会团体或个人通过下列联系方式以电话、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对项目的建设提出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供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征求公众意见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以便跟进,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告时间为2017年5月8日-2017年5月19日。
特此公告!
都昌县春园家庭农场
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二零一七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