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都昌县人民政府2010年第23次县长办公会议精神,为加强乡镇人口计生队伍建设,进一步解决乡镇计生服务所工作人员不足的问题。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和6名技术人员(不含原已招聘2人),分别到苏山、徐埠、鸣山、狮山4个乡镇和汪墩、大沙、和合、万户、芗溪、大港、蔡岭、中馆8个乡镇计生服务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1、招聘对象
(1)工作人员考生具有都昌户口(含考入大专院校户口从都昌迁出尚未迁回的)全日制国家统招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已取得学士学位毕业生。
(2)技术人员考生具有都昌户口(含考入大专院校户口从都昌迁出尚未迁回的)全日制国家统招普通高等院校临床医学、妇幼专业大专以上(含大专)毕业生或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的国家统招全日制医学类大专以上(含大专)毕业生。
2、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人口计划生育事业,服从组织分配,具有吃苦耐劳和奉献敬业精神。
(3)年龄在26周岁以下(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曾受到刑事处罚及正在立案调查中尚未作结论的不予招聘。
(5)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报到证、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学士学位证等原件和复印件,于2010年 8月4日至13日到县电视台六楼会议室现场报名,报名费 200元。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由县事业单位招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凡不符合聘用条件者,一律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包括聘用上岗后)。若聘用人数与报考人数或聘用人数与参考人数工作人员未达到1∶3,技术人员未达到1∶2,则按比例核减聘用人数。
三、考试内容、时间
1、考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2、考试时间:2010 年8 月21日。考生在8月19日至20日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聘用办法
1、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数。参加体检考生必须在8月27日前提供本人档案。对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再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试成绩出现末位分数并列的,则由县事业单位招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
3、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考生成绩加10分,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考生加7分。
4、工作人员和技术人员分别按高分到低分顺序,由考生自行选择 上述乡镇计生服务所工作(原已聘用2人先选)。
五、待遇
凡聘用者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人口计生委共同组织考核,凡考核不合格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者由县人事部门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实行人事代理,其工资待遇享受财政全额拨款。
咨询电话:都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223932
都昌县监察局:5228514
都昌县人口计生委:5218555
都昌县事业单位招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
二0一0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