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都昌凯迪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1×30MW生物质能发电厂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单位:都昌凯迪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4、总投资:34113.35万元。
5、建设地点:位于都昌县蔡岭工业园东北角,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6°24′51″、北纬29°29′58″。
6、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约163.8亩,本期厂区围墙内用地面积106370平方米,其中主厂区用地面积39250平方米、燃料堆场用地面积64870平方米、灰渣综合利用场地面积2250平方米,厂区建构筑物用地面积11850平方米,厂区场地利用面积22500平方米。
7、建设规模:项目建成达产后,可形成年发电2.25×108kW·h的建设规模。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废气:施工期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作业过程产生的扬尘;营运期主要为锅炉燃烧废气,灰库、渣库、燃料输送室、燃料破碎产生的粉尘,燃料卸车及堆场产生的无组织粉尘。
2、废水:施工期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营运期主要为水处理除盐系统浓水、锅炉定排水、锅炉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
3、噪声:施工期主要噪声为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运输车辆噪声;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发电机、汽轮机、励磁机、风机、空压机、水泵、冷却塔等设备。
4、固体废物:施工期主要为施工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营运期主要为干灰、炉渣、生活垃圾、水处理过程产生的污泥等。
5、环境风险:本项目风险因子为柴油、燃料堆场,主要事故类型为:柴油泄漏、火灾和燃料堆场火灾。项目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气:施工期采取路面洒水、施工场地围挡等工程措施;营运期锅炉燃烧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烟气采用布袋除尘法,脱硫采用炉内喷钙法,脱硝采用SNCR系统,并选取80m高烟囱排放;布袋除尘器收集的干灰在正压下输送到干灰库,在灰库库顶设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的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燃料破碎工序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燃料输送过程采用的是封闭式输送系统,输送室库顶设布袋除尘器,然后经15m高排气筒外排;除渣系统采用机械排渣,经链斗输渣机送至渣库,输送过程密闭,渣库全封闭,只在转运期间打开卷闸门将灰渣运出处理,渣库设有洒水装置,转运时对渣库进行喷洒。
2、废水:施工期采用简易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后用于洒水抑尘及绿化;营运期锅炉清洗废水由专业清洗公司负责收集处理,厂区内不设专用处理设施;生活污水近期由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经污水管网排入曹便港、远期经蔡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曹便港;冷却塔排水和锅炉定排水冷却后可直接经雨水管道排放;锅炉用水处理系统浓水进入复用水池,部分用于厂区杂用水,其余部分经雨水管道排入曹便港。
3、噪声:施工期采取合理的施工计划、控制设备声源、加强管理等措施;营运期噪声采取隔声消声、隔振减振、加强管理、绿化吸收、距离衰减等措施。
4、固体废物:施工期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营运期在厂区内设一座100m3的渣仓贮存锅炉炉渣;设一座560m3的贮灰库贮存干灰;水处理污泥掺入灰渣中作为有机肥被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定期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设置事故池,制定风险防范应急预案等。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1]第9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和2013年2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1号令公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中的“生物质直燃、气化发电技术开发与设备制造”,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在建设和营运期间,通过采取合理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可控制项目生产所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符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政策和法规,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相应排放标准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在严格执行国家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全面贯彻“清洁生产、达标排放”的原则,并切实落实本评价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环保的角度出发,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本公示公布时同时公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简本,供公众进一步了解项目和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公众也可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和其它相关补充信息,时间为自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天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及写信的方式联系。联系方式详见后文。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可能受到拟建项目不利影响的公众以及有关单位、专家。本次公告主要征求意见如下:
1、您认为本项目建设是否认可?
2、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
3、您认为该项目运行中,建设方应该加强哪方面的管理?
4、您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项目建设方及评价方联系。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都昌凯迪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都昌县蔡岭工业园
联系方式:王工 18056988009
2、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水佐岗64号金建大厦14楼
联系方式:宋工 18720991142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天内。
都昌凯迪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