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解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及建议,根据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示,以便广泛了解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名称
都昌凯迪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1×30MW生物质能发电厂项目
二、项目概况
都昌凯迪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1×30MW生物质能发电厂项目位于都昌县蔡岭工业园东北侧,,中心坐标为东经116°24′51″、北纬29°29′58″。
项目占地面积约163.8亩,本期厂区围墙内用地面积106370平方米,其中主厂区用地面积39250平方米、燃料堆场用地面积64870平方米、灰渣综合利用场地面积2250平方米,厂区建构筑物用地面积11850平方米,厂区场地利用面积22500平方米。项目拟建1×120t/h高温超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1×30MW高温超高压汽轮发电机组,建成后可形成年发电2.25×108kW·h的建设规模。
三、项目建设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都昌凯迪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都昌县蔡岭工业园
联系方式:王工 18056988009
四、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水佐岗64号金建大厦14楼
联系方式:宋工 18720991142
五、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环评工作针对建设项目施工及运营期,分析和评价区域环境现状,分析营运期的污染源特征,预测该项目对区域水、气、声等环境要素以及敏感目标可能造成的影响范围和程度,提出完善建设方案和环保措施的建议和必须达到的环保要求,使项目建设生产与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相协调,保障区域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及公众参与方式
征求项目周围群众对本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所造成环境影响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对项目建设支持与否的态度。任何单位、专家和个人对拟建项目有何意见和建议,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写信等方式与项目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为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
都昌凯迪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2017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