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省财政厅、省妇联《关于下达2016年省妇女儿童发展和关爱留守儿童专项经费的通知》(赣财行批【2016】40号)文件精神,切实抓好向社会服务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7年元月3号至2017年元月20号(包括交投标书)
2、报名地点:县妇联办公室。
3、联系人:黄华琴 联系
电话:5223604
4、报名方式:填写报价邀请函递交县妇联。
二、中标方式
中标单位根据项目内容、群众实际需求实施项目方案。
三、实施时间
自签订合同日起,为期一年。
四、有关信息由县妇联在
都昌政府网和
都昌县妇女联合会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五、附件:附件:妇女“双创”和脱贫服务报价邀请函
附件:
妇女“双创”和脱贫服务报价邀请函
一、项目目标
通过妇女“大众
创业、万众创新”和脱贫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运作,帮助妇女创新创业,攻坚脱贫。
二、申报主体
主要负责人为女性的种植、养殖基地、休闲农业基地、巾帼专业合作组织和农副产品加工
企业,促进妇女居家灵活就业的各类手工制品工作室、妇女手工专业合作组织、小微型企业,电子
商务培训基地等。
三、服务对象
服务对象:区域内妇女,特别是农村留守妇女、贫困妇女、残疾妇女。
四、项目内容
1、组织妇女特别是贫困妇女积极参与各种实用技术和手工制品或电子商务培训,提高女性的劳动技能。每年培训妇女300人以上。
2、妇女就业指导不低于200人次。
3、每年带动50名以上妇女就业增收。
4、每年结对帮扶建档卡贫困妇女不少于10名。
五、项目资金及名额
1、项目提供购买服务资金3万元,按项目内容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2、项目数量:2个。
六、项目要求
1、每个项目配备至少1名项目管理人员和不少于3名工作者。
2、有适当合理的服务数量。根据服务对象实际设计工作计划。
参加投标机构需要准备的材料:
注:所有材料纸质版请于元月月20日之前交到都昌县妇联办公室,电子版发邮箱,邮箱地址:
duchangfulian@sina.com 一、报价人须知
报价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报价竞争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工商、民政部门注册的法人和其它组织。此次妇联购买社会力量公共服务项目采取:中标单位根据项目内容,群众实际需求实施项目方案。
报价人必须做到以下事项:
一、报价人的基本条件:
1.依法在国内工商、民政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
责任的能力;
2.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3.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通过年检或按要求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6.符合国家有关政事分开、政社分开、政企分开的要求;
7.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要则
1.报价文件的有效期从开标之日起,六十天内有效。
2.报价人和采购人不得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报价人参与竞争。
三、报价文件的编制
报价人编写的报价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报价函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4.报价总表
5.组织机构
6.资格证明文件用于证明报价人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及证明报价人提供的服务。
7.完成项目的具体实施方案。要求写明投标项目名称、报价人(公司或社会组织名称),并对项目服务相关内容进行逐条应答如何进行,对需产生费用进行报价,盖好投标单位印章。
8.报价人应准备报价文件正本和副本各一份,每套报价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四、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人应将报价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封套中,且在封套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封套均应按以下要求标记:清楚注明“递交:都昌县妇联”
2.报价人应在《报价邀请函》规定的时间,且不迟于《报价邀请函》规定的截止时间将报价文件正本和副本送达《报价邀请函》规定的地点。
五、评审方法
1.评审人员:由相关人员组成评审小组,一般由3人组成。
2.评审规则
1)评审步骤:第一轮由报价人提交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初步评审合格后,再进入第二轮竞争性谈判或磋商。
2)决定候选成交。进入排序的各报价人的报价根据报价须知的规定校核后,按服务内容质量和数量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服务内容多并符合采购人服务要求的报价人为成交候选人。
3.初步评审
1)评审小组按照《初步审查表》内容对报价文件进行资格性检查及符合性检查,只有对《初步审查表》所列各项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报价文件才能通过初步评审。
2)评审小组将审查报价文件是否完整、有关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有效、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报价有效期是否满足要求、报价文件的总体编排是否基本有序等。
六、中标通知
评审结束后,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报价人。同时向其他报价人发出未成交的通知。
七、授予合同
1.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服务内容予以增加或减少,但不得对单价或其它的条款和条件做任何改变。
2.采购人不解释落标原因,不退回报价文件。
3.本项目投标总价应为项目全包价,包含整个服务项目的实施费用、人员费用、保险、税金等全部一切费用。
4.中标人承包负责招标文件对中标人要求的一切事宜负全责。
5.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6.中标人必须按采购需求提供相应服务并做好相关档案记录。
八、签订合同
1.中标人应按照《成交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派遣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签署合同。
2.合同内容:妇女“双创”和脱贫服务购买合同
3.本次购买项目不需要提交履约保证金。
4.本项目分二次拨付项目款, 第一次于合同签订15日内拨付项目款的60%共计1.8万元,第二次于服务期满绩效评价考核合格后15日内拨付项目款40%共计1.2万元。
5.本次购买服务相关文件由都昌县妇联负责解释。